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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1日,美国联合另外40个国家在日内瓦裁军谈判会议上提出一套弹道导弹发射通报主张,要求有关国家至少提前24小时通知。
争议很快指向中国7月的潜射战略导弹试射。表面看,双方争的是通报时间和内容,往深处看,焦点已经落到军控规则由谁制定、怎样形成、各方是否承担对等义务。
41国把“24小时”摆上桌
这份共同发言提出,进行洲际弹道导弹、潜射弹道导弹以及相关运载火箭发射时,应至少提前24小时通知可能受到影响的国家。
通报内容涉及发射类型、时间窗口、区域、飞行方向等信息,同时还要求按照相关标准发布航空和航海警告。参加共同发言的国家主要来自欧洲和印太地区。
共同发言没有直接写出中国国名,会议讨论的背景却很清楚。7月6日,中国海军1艘战略核潜艇向太平洋相关公海海域发射1发携载训练模拟弹头的潜射战略导弹,导弹准确落入预定海域。
中方公布的信息明确说明,此次试射属于年度军事训练例行安排,不针对任何特定国家和目标。
7月试射并非没有通报
围绕这次试射,美方争议的重点集中在通报范围、提前时间以及信息详细程度。中方公布的信息则明确写明,试射前已经向有关国家作出通报,整个活动符合国际法和国际惯例。
8月11日,中方在裁谈会上再次说明,试射前已经向美国等国家作出提前通知。这让争议从“有没有通报”转向了“什么样的通报才算足够”。
美方希望把至少提前24小时、提供更完整信息作为统一标准,中方强调自身已经采取安全、规范、审慎措施,并认为主动通报本身体现了降低误判风险的善意。双方真正存在分歧的,是相关标准能否直接适用于并未接受对应机制的国家。
24小时标准并非天然的全球规则
提前24小时通报并不是凭空出现的数字。1988年5月31日,美国和苏联签署《洲际弹道导弹和潜射弹道导弹发射通报协议》。
双方约定,对洲际弹道导弹和潜射弹道导弹的计划发射,至少提前24小时通知对方,并提供计划日期、发射区域和弹头落区。相关通知通过两国核风险降低中心传递。
这套机制有一个容易被忽略的前提:美苏双方彼此承担同样责任。早在1982年前后,战略武器削减谈判中已经开始讨论扩大导弹发射通报。
直到1988年才形成单独协议。它属于两国基于战略互信需求建立的双边制度,不等同于所有国家自动承担的国际法律义务。
冷战时期,美苏其实已经存在部分预警安排。1971年的降低核战争风险协议覆盖特定方向的导弹发射。
1972年的海上意外事件协议也要求对可能影响航海和航空安全的活动发出警告。1988年的协议才把所有洲际和潜射战略弹道导弹发射纳入更系统的提前通报框架。
“海牙准则”属于自愿政治承诺
美国此次还援引“防止弹道导弹扩散海牙行为准则”。中方在裁谈会回应中指出,这项准则属于自愿性政治承诺,中国并非准则成员,不受该准则约束。
外交部8月12日进一步表示,有关国家借这一机制影射中国导弹试射,中方敦促停止滥用多边军控机制,以真诚对话为军控交流创造条件。
这一点直接关系到整场争论的性质。国际军控领域存在条约、双边协定、多边政治承诺以及自愿透明措施,不同机制的法律地位并不相同。
某项规则得到不少国家支持,可以增加政治影响力,却不会单靠一次共同发言就自动转化为未参加国家必须履行的条约义务。
日内瓦裁军谈判会议本身是联合国确认的多边裁军谈判机构,负责核裁军、停止核军备竞赛、防止核战争等重大议题。共同发言可以表达若干国家的立场,真正建立新的普遍军控义务,仍离不开谈判、接受和制度安排。
中俄已经建立对等通报机制
中国并不排斥导弹通报机制。2009年,中俄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相互通报发射弹道导弹和航天运载火箭的协定》。2020年12月15日,双方通过议定书将协定有效期延长10年。
这套安排同美苏1988年机制有一个共同特征,双方通过协议建立相互义务。2026年中国提交的履行《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国家报告还提到。
2024年中国向太平洋发射洲际弹道导弹时,曾主动提前通报俄罗斯、美国等国家。中国在建立信任措施上已有现实操作,并非完全拒绝透明安排。
8月11日的交锋也集中在这一层。中方认为,美方一边要求中国按照其所援引的标准行动,一边在自身导弹试射通报问题上存在应当回答的问题。
中国裁军事务大使在会上指出,美国是进行洲际导弹试射最频繁的国家,中方对美方在通报责任上的做法提出了明确质疑。
真正争的是规则形成方式
导弹发射提前通报本身有降低误判、保护航空航海安全的现实价值。越是核大国之间,信息误判带来的后果越严重,建立风险降低机制也越有必要。
争议落在另一处:一套涉及国家战略能力和敏感军事信息的规则,需要建立在什么基础上。
美苏经验给出的答案很清楚,战略透明往往与对等义务同时出现。通知什么、提前多久、向谁通知、信息精确到什么程度,都需要相关国家谈判确定。要求一方增加透明度,另一方承担什么相应义务,同样属于军控机制不能绕开的内容。
中国提交的核不扩散国家报告也强调,核透明应服务于战略互信,同时考虑不同国家的核力量规模、核政策和安全环境。
过度披露敏感信息,也可能影响战略稳定。透明度与安全利益之间需要寻找平衡,不能把单一模式机械推广到所有核力量国家。
从联合发言到真正规则,还有很长距离
41国共同发言能够形成外交压力,却和具有约束力的军控协议存在明显距离。美国想推动更统一的发射通报标准,可以继续在多边场合提出主张;中国同样有权依据自身安全环境、现有国际义务以及对等原则提出立场。
军控历史也表明,越触及战略核力量,越难靠一次政治表态解决。1988年的美苏协议建立在长期磋商和相互通知基础上,中俄机制同样通过正式协定确立。
真正能够长期运行的规则,核心从来不是参加声明的国家有多少,关键在各方是否接受同一套责任。
个人观点
在我看来,这场争议最值得警惕的并非“24小时”本身,而是把部分国家认可的标准快速包装成衡量所有国家是否“负责任”的统一尺度。
降低误判值得支持,规则也应当谈,但战略透明不能成为单向义务。对等、互惠、兼顾各方安全利益,才可能把政治倡议变成稳定机制。没有平等谈判支撑,再多联名也很难替代真正的军控协议。
信源:人民日报2026年8月14日《外交部:中方敦促有关国家停止滥用多边军控机制》
信源:新华网2026年8月12日《中方严斥美国炮制“弹道导弹发射通报”涉华共同发言》
信源:环球时报2026年8月13日《环球时报社评:41国联名吓唬谁?中国试射不看谁脸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