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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湖南娄底1994年抢劫摩托车杀人案受害人李某平的女儿小雅(化名)告诉扬子晚报记者,娄底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驳回了他们对该案一审判决的抗诉申请。

1994年4月15日晚,原属娄底市公安局娄星分局涟滨派出所辖区内发生一起抢劫摩托车杀人案。时年27岁的摩的司机李某平被杀害,其刚买不久的摩托车被抢走。凶手作案手段极其残忍,李某平仅头部就有数十处伤痕。该案曾长期悬而未决,直至2023年底出现突破性进展,2024年3月30日,三名嫌疑人全部落网。

今年1月8日上午,该案一审开庭,庭审持续至当晚6时许。被告人戴某乔当庭表示认罪认罚,何某虎则否认作案。此前,郑某平在取保候审期间坠楼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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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5日,该案一审宣判。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戴某乔、何某虎伙同他人共同以暴力方法抢劫财物,致一人死亡,两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抢劫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两人在作案过程中均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戴某乔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现有证据尚不足以证明何某虎打击了被害人头部,可认定其系共同犯罪中作用相对较次的主犯。法院判处戴某乔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处何某虎无期徒刑。

受害人李某平的家属认为判决偏轻,于8月10日向娄底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

8月14日,娄底市人民检察院作出答复:经审查,本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决定不抗诉。

小雅表示,她和家人会继续为父亲争取公道。他们已经就民事部分提起上诉。另外,被告人何某虎拒绝认罪,已经提出上诉。接下来,还要看二审情况。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宋世锋

校对 胡妍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