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一座高263米、55层的城市综合体——钰龙金融广场将易主,从大型民企福星股份变为本地国资武汉金控。
8月12日,福星股份(000926.SZ)发布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福星惠誉控股有限公司、武汉鼎中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武汉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武汉金控拟收购上述两家卖方合计持有的天立不动产100%股权,暂定意向价格为6.5亿元。
天立不动产注册资本近8.5亿元,其中福星惠誉控股持股71.58%,武汉鼎中地产持股28.42%。钰龙金融广场系天立不动产旗下资产。
公开资料显示,钰龙金融广场项目预计总投资金额24.50亿元,2010年开工建设。但因多方原因,项目长期停工,且涉及在建工程抵押,成为武汉典型的“地标烂尾楼”。2025年,该工程续建项目正式开工。
据悉,福星股份此次转让该项目,旨在缓解当前面临的不利局面。2026年上半年,公司预计归母净利润亏损16亿元至24亿元,而上年同期仅亏损6.58亿元,亏损幅度同比大幅扩大。亏损主要因房地产开发项目结算规模持续下滑所致。
武汉金控作为武汉市的国资平台,此次接手主要是根据自身定位和发展所需。
今年年初,武汉金控提出要打赢“金融活水”灌溉战和“实业强基”攻坚战,加大对城市更新、新兴产业等重点领域的支持。收购位于武汉核心地段的不动产项目,既是对城市更新政策的响应,也是“金融+实业”双轮驱动的落地之举。
此次意向协议中,6.5亿元的股权转让款须直接支付至工商银行武汉水果湖支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将专项用于偿还惠誉控股关联公司对上述两家金融机构的借款,同步解除天立不动产全部股权质押以及钰龙金融广场项目在建工程抵押。
本次交易并非常规市场化股权交易,资产处置回款不流入上市公司体系,直接用于结清金融机构债务,以此实现质押解除、相关担保责任出清、公司整体负债率下行。
协议还设置了“先过户、后收钱”的条款——工商银行解除质押后,卖方须在买方通知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将100%股权变更登记至买方名下,不得以未收到股权转让价款或未签署正式协议为由拒绝办理。同时,武汉金控在尽调中若发现问题或尽调结果不满足内部审批要求,均可单方终止协议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记者丨袁阳平
编辑丨吴玲
编审丨雷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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