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的高女士最近很郁闷。
她在成大方圆医药公司抚顺分公司工作期间,每月都要被迫“消费”一笔钱——购买店里临近有效期的药品。这些药她根本用不上,却不得不掏腰包买单。更离谱的是,最近的新规定:药买了,还得上交公司。
“花钱买药,药不归你”,这样的荒诞剧情,正在成大方圆的药店里真实上演。
“11月效期,162.2÷3=54/每人”
高女士向辽沈帮帮帮栏目展示的销售小票和微信群聊天截图,还原了这个“摊派现场”。
一张小票上赫然写着:“11月效期,162.2÷3=54/每人”。聊天截图里,店员乖乖向店长转账54元。售价162.2元的近效期药品,就这样被三个人分摊买下。
这并非个例。2025年10月29日的一张票据显示,113.3元除以3,每人37.8元。有效期到2026年1月的前列安栓、头孢克洛等药品,被强行摊派给包括店长在内的工作人员。
“每个月公司会给店长发单子,列出临近有效期的药品,一般是有效期还有3个月的。”高女士说,“店长算出这些药品的价钱,然后摊派让大家购买。”
问题的关键来了——这些药,员工根本不需要。
治疗前列腺疾病的药,谁没病会去用?高女士的同事买完药后,“大多数撕开包装直接把药片扔到垃圾箱里了”。她提供的一张照片里,小纸箱中赫然躺着一板被丢弃的“倍他乐克”,旁边是药盒、说明书和饮料瓶子。
“出钱买了,药不归你”
如果说摊派购买不需要的药品已经足够荒谬,那最近的新规更让人匪夷所思。
高女士从前同事处得知,现在店里有了新规定:店员买的近效期药品,不给到个人手里了,全部上交公司。
这意味着什么?你出钱买了药,但药不归你。这已经不是变相摊派,而是赤裸裸的无偿索取。
记者多次联系成大方圆的曾经理求证。对方表示:“公司没有让工作人员购买临近有效期药品的规章制度。”对于店长收取的近效期药款最终流向哪里、成大方圆近一年来对近效期药品如何处置等问题,曾经理称会调查后回复。但截至发稿,记者未收到任何回应。
法律怎么说?
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吴佳琦律师的观点很明确:这种做法,踩了多条红线。
首先,近效期药品应该预警、隔离,统一退还供应商进行正规销毁。部分处方药属于危险废物,企业必须建立不合格药品台账,封存、统一无害化销毁,全程留痕。随意丢弃处方药、无规范销毁记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固废污染防治法》。
其次,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员工购买商品,不得变相扣取工资。要求员工掏钱买不需要的药品,这属于变相克扣劳动报酬。至于“出钱买药、药品上交不归员工”,完全是违法摊派。
如果你是药店员工,该怎么维权?
面对这种明目张胆的侵权行为,忍气吞声不是办法。
第一,明确拒绝。法律赋予你的权利,不用白不用。摊派转账,你可以说不。
第二,固定证据。微信群聊天记录、转账记录、销售小票、摊派清单,全部截图保存。高女士的做法值得借鉴,这些证据是维权的利器。
第三,积极维权。如果门店以不配合摊派为由调岗降薪,这属于变相违法用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高女士的遭遇,戳破了一些企业打着管理之名、行转嫁成本之实的真相。近效期药品的处理成本,原本就是药店的经营成本,不该由员工来承担,更不能以牺牲员工权益为代价。
每一盒被强卖给员工的药,每一片被偷偷丢进垃圾桶的药片,都在拷问着一个企业的良知和底线。
如果你或身边的朋友正在经历类似遭遇,请记住:掏钱不是义务,维权是你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