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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无讼社区”“无讼村屯”创建工作部署,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宁江区人民法院大洼法庭于8月6日深入辖区农村开展“无讼村屯”共建活动,将司法服务延伸至基层治理最前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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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当天,大洼法庭干警来到辖区综治中心,与工作人员深入座谈,详细了解近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针对调解工作中的法律适用难题进行业务指导,现场查阅纠纷排查台账,就完善诉调对接流程、发挥“法官进网格”机制效能提出建议。法庭干警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相关规定,重点围绕即将开展的第三轮农村土地承包工作,就承包权属确认、土地流转规范、合同签订注意事项等热点问题与村干部进行深入交流。

此次活动畅通了法庭与基层治理单位的联络渠道,提升了基层调解组织就地化解纠纷能力,让“小事不出村、矛盾不成讼”的理念深入人心。下一步,宁江法院将持续以“无讼村屯”创建为抓手,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普法宣传和调解指导,推动司法力量下沉、法律服务前移,为辖区乡村振兴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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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宁江法院

初审:张加新

复审:龙 涤

终审:李 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