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时报》有一文将诺兰的《奥德赛》定义在"平庸"上,可能由此会令诺迷不适,但却精准——精准在于它本来就是一部妥妥的标准的商业大片,诚心实意地为了忽悠到一张光鲜亮丽的支票。此一段"光荣使命"无可厚非,既为"文化商品",支票定价与说话乃是最公平的。问题在于它凑巧负载着了一个西方文明的源头——荷马之使诗《奥德赛》,引来一片杂音般的喧哗亦在情理中了。
更准确地说,当说它是一部殊为成功且爆款的商业大片是一针见血的,但若企图将其提升至当代"吟游诗人"的荷马式高度就显见"平庸"了,因为它不具备,因为它就是一部为市场而作的商业电影。
悖论在于,《奥德赛》就一娱乐狂欢式的电影,并不值得认真对待,尤其以艺术的眼光视之;可吊诡的是,它又是改编于一部无人不晓的、堪称代表西方文化与文明之源的奠基之作,那么,你不严肃对待又不行。
这也是作为导演的诺兰超乎一般常人的聪明之处,他故意挑衅你,仅是为制造热点与刺激,由此狂揽与坐收票房。一如人类历史上独一无二的绝色美女海沦,诺兰不仅别有用心地让一相貌普通的非裔女子扮演,尤嫌不够,还要刻意再在她脸上划上几道醒目的斑痕。
所以我将《奥德赛》视为"诺兰的诡计"——他成功地制造了一场席卷全球的观影热潮,并由此形成一场舆论风波,众议缤纷,虽然若是单论他对荷马精神的追寻与复原乃是浅薄而又平庸的。
但我们又必须认,诺兰这一局是大获全胜。
故谓:诺兰的诡计。
2026年8月11日手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