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王瑞)近日,武汉市武昌区一处人行天桥上发生城管协管员与摊主冲突事件。根据通报,争执过程中,摊主黄某某、任某某动手殴打街道城管协管员金某,致金某面部受伤。事发后,金某的同事严某、郭某赶到现场,随后金某、严某、郭某三人转而对黄某某、任某某实施殴打。最终,涉事三名城管协管员因涉嫌故意伤害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三名城管协管员为何会被刑拘?现代快报记者就此咨询律师作出解读。
“从现有警情通报来看,这起案件完整经历了从普通口角纠纷,到治安冲突,再升级为刑事案件的过程。”高朋(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凯在接受现代快报记者采访时介绍,“起初金某和摊主因摆摊管理产生纠纷,继而演变为肢体冲突。通报显示金某面部受伤,如果仅为轻微伤,甚至达不到法定伤情标准,该冲突就只属于治安案件,尚未达到刑事立案条件。”
陈凯告诉记者,金某的两名同事赶到现场后,三人共同殴打两名摊主,事件性质可能就此发生转变,主观上可能具备报复、蓄意伤害的故意。而三人被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刑事拘留,说明殴打行为已经造成摊主轻伤及以上的伤情后果,这也是公安机关作出刑事强制措施的重要依据。
“具体案情还需要结合警方后续侦查结果认定。”陈凯表示,以上仅基于警情通报展开分析,案件最终结论以公安机关调查为准。
据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分局8月10日发布的警情通报,8月9日21时35分,警方接到群众报警,辖区一处人行天桥上发生肢体冲突。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处置。经调查,45岁的街道城管协管员金某在巡查期间,因摆摊管理问题,与摊主 44 岁的黄某某、45岁的任某某发生口角。争执过程中,黄某某、任某某动手殴打金某,致金某面部受伤。事发后,金某的同事严某、郭某赶到现场,随后金某、严某、郭某三人转而对黄某某、任某某实施殴打。目前,金某、严某、郭某三人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侦查办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