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10日,武汉警方发布通报,3名街道城管协管员因为殴打摊主,被刑事拘留了。此事被媒体曝光之后,立即引起网友的关注和热议。那么事情的详情是怎么回事呢?据了解,此事发生在2026年8月9日晚上9点35分左右,地点是武汉武昌区某处人行天桥上。
当时有群众看到天桥上有人在打架,于是就赶紧报了警。警方调查后还原了当时的情况,一名叫金某的城管协管员(男,45岁) 在巡查的时候和摊主黄某某(女,44岁)、任某某(男,45岁)因为摆摊的问题吵起来了。没想到那两位摊主先动了手,把金某给打了,造成金某面部受伤。
然而金某被打之后,并没有忍着,他的同事严某(男,39岁)和郭某(男,40岁)闻讯匆匆赶了过来,这时他们三个人又反过来殴打了那两位摊主。这事儿也没什么好说的,虽然是摊主先动手,但是金某、严某和郭某毕竟是工作人员。
因此他们三人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已经被当地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这件事情发生后,众多网友在评论区纷纷展开讨论。有一部分网友说:“协管员被打了也是受害者啊,怎么只抓他们?”
也有网友反驳:“被打了可以报警,叫人来一起打回去算什么?怎么能以暴制暴呢?”还有一部分网友感叹:“一点小事儿,干嘛非得闹成这样。就不能好好商量吗?很多暴力事件就是从鸡毛蒜皮的小事引起的。”
不过话说回来,这件事里双方都有不对的地方。摊主动手打人肯定也不对,但是协管员被打了之后不是报警,而是叫人来“报仇”,那就有点说不过去了。根据当地的相关规定,城管协管员不得恐吓、侮辱、殴打行政相对人。
也就是说,不管谁先动的手,作为执法人员(包括协管员在内)动手打人那就是违规,更何况是叫上同事一起打。执法者更应该有法律意识,而不是用拳头说话。此事也是一个教训,不管什么身份,动手打人都是要付出代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