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公安局
关于公开征集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开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相关规定,扎实开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市公安机关将在依法严惩传统黑恶势力基础上,重点打击十类新型黑恶犯罪,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全力维护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和清朗网络空间,依法保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从即日起至2027年7月,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涉黑涉恶犯罪线索。请广大群众踊跃举报,协助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黑恶违法犯罪活动。
一、十类新型黑恶犯罪线索
1.软暴力催收:为追索债务,对欠款人及其关系人进行电话滋扰、短信轰炸、曝光隐私、PS图片、跟踪贴靠、辱骂恐吓或在公共场所纠缠哄闹、聚众造势、散播污名等软暴力手段进行讨债,逼迫被害人偿还欠款的违法犯罪团伙。
2.恶意索赔:为牟取非法利益,虚构、编造损害事实或以商家存在经营瑕疵为由,假借消费维权、侵权索赔等名义,通过恶意投诉举报、网络曝光、差评施压或滥用诉讼救济权利等方式向商户、企业强行索要高额赔偿的违法犯罪团伙。
3.舆情敲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收集、捏造、夸大涉及环境保护、医疗卫生、教育招生、工程建设等行业领域主体的负面或不实信息,假借“舆论监督”、新闻采访、网络爆料、自媒体曝光等名义,编造夸大负面信息,制造舆论压力,以发布负面信息相要挟,以“删帖费”“公关费”“合作费”“宣传费”等名义,向企业、个人索要财物、高额费用的违法犯罪团伙。
4.务工敲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网络招工平台物色目标,应聘成功后故意制造劳务纠纷、矛盾事端,向用工主体索要“误工费”“交通费”“餐饮费”,被拒后通过集体上访、围堵工地、阻挠施工、言语威胁、网络造势、扬言跳楼等手段或以申请劳动仲裁,向有关部门恶意投诉举报等方式,向用工单位索取高额“赔偿款”的违法犯罪团伙。
5.碰瓷敲诈:通过利用被害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制造交通事故或虚构人身、财产被侵害假象,采取纠缠滋扰、聚众造势、曝光隐私等软暴力手段对受害人实施碰瓷讹诈的违法犯罪团伙。
6.强迫消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餐饮住宿、医疗美容、家政装修、旅游购物等常见民生领域,通过低消费或者夸大效果等方式宣传诱导消费者进入消费骗局,通过中断服务、限制离店、暴力胁迫等方式,强迫消费者接受服务、购买高价劣质商品、强买强卖的违法犯罪团伙。
7.色情敲诈:通过网络交友软件、涉黄小卡片招嫖引诱,色情交易后,以怀孕、受伤、未满14周岁等为由设置骗局,实施威胁恐吓、勒索钱财的违法犯罪团伙。
8.裸聊敲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网络交友名义主动搭讪、诱导裸聊,利用通讯工具、互联网等技术手段截取、录制不雅照片、视频,非法获取个人信息,进而以群发亲友暴露他人隐私、损坏他人人格、名誉相威胁,要挟勒索钱财的违法犯罪团伙。
9.网络套路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依托网络平台媒介,假借民间借贷之名,暗中收取“砍头息”“服务费”等虚增债务,形成虚假借贷金额、伪造资金流水、故意制造或肆意认定违约、恶意垒高债务,配合“电话轰炸”“短信骚扰”等软暴力行为逼迫索债的违法犯罪团伙。
10.网络暴力:通过网络非法获取、曝光公民个人信息,编造谣言、雇佣网络水军在网络上进行谩骂、挑动对立、恐吓威胁、侮辱诽谤,使受害人受到电话短信轰炸、线下滋扰等伤害的违法犯罪团伙。
二、其他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
1.“六霸”黑恶势力:操纵基层选举、霸占集体土地、侵吞集体资产、无证开采强占资源暴力抗法、集贸农贸市场及旅游景区欺行霸市、收取保护费等行为的“村霸”“乡霸”“沙霸”“矿霸”“市霸”“街霸”。
2.“软暴力”黑恶犯罪:利用跟踪滋扰、威胁恐吓、聚众造势等“软暴力”手段,在征地拆迁、工程建设、企业经营中受雇围堵大门、摆花圈、喷油漆、高音骚扰、拉横幅施压恐吓,强迫交易、强揽工程、敲诈勒索的违法犯罪团伙。
3.“黄赌毒黑”交织勾连犯罪:利用操控黄赌毒场所,以垄断经营、暴力护场等方式,团伙化、链条化组织、容留、介绍卖淫嫖娼,开设地下赌场、网络赌场,聚众赌博、抽头渔利,贩卖、运输、吸食毒品,纠集人员暴力追债、涉黄涉赌放贷逼债,长期盘踞经营、屡打不绝的违法犯罪线索。
4.侵害未成年人权益黑恶犯罪:黑恶势力及社会闲散人员以胁迫、利诱、唆使等手段,操控未成年人实施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盗窃抢夺、敲诈勒索、帮凶讨债、网络违法等各类违法犯罪,利用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特点实施非法牟利、实施校园欺凌的违法犯罪线索。
5.其他传统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
三、举报须知
1.线索尽量写明:涉案人员姓名、户籍地、经常居住地、联系方式;犯罪发生时间、地点、作案方式、资金往来、相关证据(录音、视频、聊天记录、合同、转账凭证等)。
2.提倡实名举报,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安全;对举报查证属实的,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3.严禁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借举报实施打击报复,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凡参与上述违法犯罪人员,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积极退赃、检举同案人员的,依法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四、举报渠道
可通过110报警、信件举报、专线电话举报、现场举报等方式提供线索,举报电话及地址如下:
1.三亚市公安局扫黑办
举报电话:0898-88868056
举报信件邮寄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凤凰路162号
邮编:572000
2.三亚市公安局天涯分局扫黑办
举报电话:0898-88365878
举报信件邮寄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荔枝沟路148号
邮编:572000
3.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扫黑办
举报电话:0898-88363503
举报信件邮寄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新风街118号
邮编:572000
4.三亚市公安局崖州分局扫黑办
举报电话:0898-88842292
举报信件邮寄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崖州区宜居路8号
邮编:572000
5.三亚市公安局海棠分局扫黑办
举报电话:0898-38273013
举报信件邮寄地址:海南省三亚市海棠区林北巷30号
邮编:572000
6.三亚市公安局凤凰机场公安局扫黑办
举报电话:0898-88289260
举报信件邮寄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凤凰路587号
邮编:572000
三亚市公安局
2026年8月7日
来源:三亚市公安局
编辑:陈淑林
审核:符传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