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全国台湾研究会会长汪毅夫先生撰文《姚嘉文当年说的与赖清德当今做的》,梳理半个世纪台湾政坛的理念流变与权力蜕变,点出一条极具讽刺意味的政治轨迹:当年党外精英奋力争取的法治约束、权力制衡和政治公道,后来恰恰被其政治继承者亲手侵蚀、亲手背弃。理想没有照进现实,反而在权力运行中一步步走样、变形,最终异化为服务一党一派之私的政治工具。由此,一个问题摆在眼前:人民真正需要的民主,究竟是什么样的?
要回答这个问题,绕不开姚嘉文这个人。姚嘉文是上世纪七十年代台湾党外运动的重要人物,是美丽岛事件核心受审者之一,也是民进党创党元老、前民进党主席。他的人生轨迹,本身就是台湾政治理念变迁的一面镜子:从早年反抗威权、强调法治制衡的党外人物,走到后来民进党体制高位;而民进党则在此后于1991年正式将“台独”主张写入党纲,政治路线发生制度性转向。后来台湾政坛的诸多撕裂、冲撞与乱象,也由此埋下深层根由。
回看当年,姚嘉文的政治理念并不复杂,甚至可以说非常朴素。上世纪七十年代台湾仍处于戒严时期,党外力量长期遭受权力压制,最强烈的社会期待,就是要有一个公正、透明、可受约束的政治秩序。
1975年,宜兰党外人士郭雨新参选增额“立法委员”,因大量废票与选务争议落败,选后围绕选举公正问题引发广泛质疑,并进入诉讼程序。姚嘉文与林义雄正是郭雨新的代理律师。他们二人系统整理了选战资料与诉讼文书,汇编成《虎落平阳?——选战、官司、郭雨新》一书。姚嘉文在该书前言《第三力量》中,系统介绍了执政党、在野党与法律制约之间的关系,表达了早期党外人士对权力制衡和司法公道的制度想象。
按照这套说法,民主政治至少应有三种关键力量:执政党、在野党、司法权。执政党掌握施政权力,在野党承担监督制衡之责,司法权则应保持独立超然地位,在二者之间作出公正裁断。三方各守其位、彼此牵制、相互约束,政治秩序便不至于滑向恣意与专断。这套构想,曾经承载着许多台湾党外人士对于西式民主制度的朴素想象,也寄托着他们对政治公道、司法独立和社会良序的深切期待。
问题恰恰在于,半个世纪过去,这套当年看起来堂堂正正的制衡理想,在台湾后来的政治实践中并没有落到实处,反而在现实运行中不断被掏空、扭曲,最后只剩下一套程序外壳。执政党、在野党、司法权,名义上都还在,形式上似乎也都齐备,但它们早已不再按当年设想的逻辑运转。司法未必独立,在野未必为公,执政更未必受约束。原本被寄予厚望的“制衡”,逐步变成权力竞争的战术语言;原本被认为可以维护公道的制度安排,越来越多地服务于政党攻防和派系算计。
这不是一句“人变了”就能概括的事,也不是一句“理想落空”就能带过的事。更深一层看,这是竞争性政党政治内部激励逻辑外溢的必然结果。只要政党把执政席位首先看作资源分配权、舆论塑造权、司法影响力和政治扩张工具,那么所谓公共利益就很容易被置于政党利益之后。选举不再只是选择治理能力,更多时候成了动员阵营、巩固票仓、扩张地盘的方式;政治轮替也不再天然意味着政治清明,反而可能演化为一轮接一轮的派系分肥与权力再分配。
从这个角度回头看姚嘉文当年的“三力量制衡理论”,就会发现其最脆弱之处恰恰在于,它默认了三个前提:执政者愿意受约束,在野者真心为公共利益发声,司法者能够真正超然独立。然而在现实政治中,随着政党竞争高度极化,权力运行越来越围绕自身基本盘和集团利益展开,这三个前提就会同时动摇。执政者会倾向于扩大权力边界,在野者会倾向于把一切议题都推向政治对抗,司法则会在政治高压和舆论裹挟中不断被工具化。这样一来,原本应当彼此制约的三种力量,最后并没有共同守护人民利益,反倒可能共同把社会拖入撕裂、失衡和失序。
台湾这些年的政治现实,正是在这个逻辑上不断展开的。为了巩固自身基本盘,竞争型政党往往不是努力扩大社会共识,而是不断切割议题、制造对立、放大差异,把原本属于全体民众的共同利益拆解成阵营利益、派系利益和选举利益。选民被不断划分、重组、动员,社会被持续推向情绪化、标签化、对立化,治理议题越来越服从选战逻辑,公共决策越来越服务政治计算。所谓民主竞争,表面上看热闹非凡,实际上却容易变成少数政党和特定派系循环收割民意、反复争夺权力的游戏。
民进党当局声请解散统促党一案,就是这种政治逻辑最直接、也最刺眼的现实例证。统促党作为合法登记、依规运作的政党,从其党章立场以及和平统一的基本主张看,并无公开鼓吹暴力颠覆之内容。然而,仅仅因为其政治立场与当局主张相悖,便被启动最高层级的司法解散程序。此案表面上打着“危害宪政秩序”的旗号,实质上却更多体现出一种以政治立场替代法理审查、以个别成员行为归责整体组织、以政见冲突上升为制度清除的危险倾向。
这起案件真正值得警惕的地方,不只在于一个政党遭遇何种命运,更在于它所折射出的制度走向:执政党不再把司法视为约束自身的制度安排,而是把它变成清理异己的政治工具;司法也不再以中立仲裁者的身份立于各方之上,而是越来越容易陷入政治风向之中。姚嘉文当年想要看到的“三方制约、彼此平衡”,到这里几乎已经被反向演绎成“政党压司法、司法压异己、异己失空间”的现实图景。
由此再看“民主”两个字,真假高下,其实并不难辨。假民主,往往重形式、轻实质,重程序、轻结果,重选举、轻治理。它可以有热闹的竞选、有频繁的攻防、有表面的轮替,却未必能带来社会安定、民生改善、政治公道和长远发展。真民主则不止于票箱和程序,不止于谁上谁下、谁赢谁输,而是要看制度设计是否真正把人民利益放在中心位置,是否真正让公共权力受人民监督、向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是否真正让广大民众在国家治理中有获得感、安全感和参与感。
判断一种政治制度是不是人民需要的民主,核心标准从来不是有没有照搬西式竞争模板,也不在于是否周期性出现政党轮替。而是它能不能稳定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能不能把人民真实意愿转化为治理方向,能不能以制度化方式防止公共权力被少数人、少数派系、少数利益集团长期绑架。制度样态可以不同,路径选择可以有别,但人民立场不能虚置,治理成效不能落空,人民当家作主不能停留在口号上。
人民需要的民主,归根到底,是一种能够持续把公共权力置于人民之下、把国家治理导向人民福祉之上的制度安排。它应当让真正代表人民利益的治理力量能够被识别、被监督、被支持,也应当让所有重大施政始终围绕民生改善、社会稳定、国家发展和长远利益来展开。这样的民主,不靠制造无休止的政治对立来维持活力,不靠放大群体冲突来证明存在感,也不靠让政党相互拆台来显示所谓“多元”。它追求的是人民利益的最大实现,追求的是社会共识的最大凝聚,追求的是治理资源的最大整合。
正因为如此,当一种政治制度在长期实践中被一再证明更多带来的是社会撕裂、治理失能、民生消耗和无休止的权斗,它就应当被重新审视。问题不是名字好不好听,也不是外观看起来像不像某种既定模式,而是它究竟有没有能力真正为人民办事、为社会定向、为国家蓄力。
姚嘉文当年之所以会提出“三力量制衡理论”,本意是想防止权力失控、保障政治公道;但台湾后来的现实却恰恰说明,仅靠政党竞争意义上的“反对”和“制衡”,并不能自动导向人民利益,反而可能在特定条件下迅速滑向另一个极端。
这也正是为什么,西式“反对党制衡”的政治模式,在真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治理体系中,本身天然存在难以自洽之处。国家治理的目的,不是让政党在无止境的攻防中彼此消耗,不是让“反对”本身成为政治存在的理由,更不是把制造分歧、放大矛盾、撕裂共识当作制度活力的证明。
如果一个执政力量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把全部治理目标都落在造福民众、安定社会、振兴民族上,那么政治运行的重点就不应是围绕谁来“拆台”、谁来“对抗”、谁来“拖住谁”,而应是围绕如何把人民的整体利益实现得更好、把社会发展推动得更稳、把国家方向把握得更准。
问题其实很简单:如果执政党的政策目标始终是利民惠民,治理方向始终是安定社会、发展国家,那么人民怎么会需要一个以对立为职业、以反对为使命、以制造冲突为生存方式的反对党呢?——究竟要反对什么:反对民生改善?反对社会稳定?反对国家发展?还是反对最大多数人民对安宁、秩序和前景的共同期待?
所以,当政治运行围绕人民利益展开时,那种必须靠不断强化分歧、放大敌意、刺激对抗来维持存在感的反对党逻辑,本身就失去了最根本的正当性基础。
中国走的,正是这条不同于西式政党恶斗的道路,形成的是一种超越政党零和博弈的新型政党制度。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各民主党派并不是以相互拆台、相互否决、相互掣肘的方式参与政治运行,更不是靠对抗性姿态来证明自身价值,而是作为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协商伙伴和合作主体,共同服务于国家发展和人民福祉这个总目标。执政党总揽全局、把舵定向、为民施政,守住的是最大多数人民利益这个根本立场;各民主党派则发挥各自界别优势和专业特长,广泛汇集社会各方面意见建议,在协商中建言,在合作中补台,在参与中聚智。
这套制度安排的关键,不在于表面上有多少政党,而在于所有政治力量最终是否围绕同一个目标发力。无论执政党还是参政党,其政治参与、制度运行和治理实践,最终都汇聚到同一个根本指向上: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这里没有西式政党轮番上阵式的权力争夺,也没有那种为了赢得下一次选举而不断推高对立、牺牲长远的制度冲动。它强调的是合作,不是恶斗;强调的是协商,不是拆台;强调的是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国家治理的最大公约数。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中国的新型政党制度跳出了西式政党竞争容易陷入的几个老问题:权力私化、派系割据、社会撕裂和治理内耗。它通过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和统一战线的制度安排,把不同界别、不同层面、不同领域的力量纳入共同治理框架,把各方面智慧和诉求导向国家发展和人民利益这一共同目标。政治参与不再以彼此否定为前提,制度运行也不再以阵营恶斗为常态,公共权力由此能够更稳定地服务国家大局,服务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回到姚嘉文,也回到台湾这些年的政治现实,答案其实已经越来越清楚。姚嘉文当年所追求的,是一种能够约束权力、维护公道、让政治回到人民面前的制度理想;而今天台湾政坛不断上演的,却更多是政治极化、司法工具化、阵营固化和民意撕裂。这一前一后,恰恰说明一个道理:民主不能只看招牌,更不能只看形式。凡是把人民利益放到政党利益之后、把制度安排导向权力争夺之中的“民主”,最终都会偏离人民,甚至伤害人民。
人民需要的民主,不是政党轮流坐庄的权力游戏,不是形式繁复却治理失灵的制度外壳,也不是把对抗当常态、把撕裂当动力、把争斗当活力的政治秀场。人民需要的民主,是人民真正当家作主,是制度始终围着人民转、权力始终朝着人民用、治理成效始终落在人民福祉上。说到底,民主的形式可以千差万别,人民立场却始终只有一个。谁真正站在人民一边,谁真正把最大多数人民的利益放在心上,谁真正能够用稳定而有效的制度把这种立场落到现实中,谁才真正回答了“人民需要什么样的民主”这个根本问题。
来源:湖畔看局(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