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劳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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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两起发生在美食领域的职场纠纷引发外界关注和讨论。

其一,郑州厨师董先生因个人原因辞职时,老板竟要求其无偿交出包含用料、克重、步骤在内的菜品标准作业流程,并以此作为结算工资的前提,即“人可以走,但配方手艺必须留下”。无独有偶,知名美食账号“特厨隋卞”的出镜大厨隋坡与MCN机构解约时,也被一份长期的“禁止从事同类直播业务”协议困住,当事主播被要求在规定年限内不得从事同类短视频直播业务。

从传统的实体后厨到新兴的网络直播间,这两起风波共同暴露出一个当前不容忽视的职场沉疴:部分用人单位正肆意滥用保密义务与“竞业限制”条款。

首先必须明确的是,将普通行业技能强行包装成“商业机密”,是对劳动者正当择业权和生存权的变相剥夺。郑州的饭店老板将员工私人配方视为自己饭店不可侵犯的核心秘方,甚至以此作为结算工资的要挟筹码,这属于变相侵占劳动者技术成果,既不合情也不合法。老板这种堪称奇葩的所谓“竞业”思维和做法,不仅是对劳动法规的无视,更暴露出部分资方的傲慢。

普通劳动者的个人手艺、行业通用技能及常规经验,绝非企业的私产。把行业常识与商业机密混为一谈,实质上是利用优势地位无限放大企业的“私权”,进而挤压基层员工正常的职业发展空间。

如果说传统后厨里的风波还属于典型的劳动雇佣关系纠纷,那么随着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网红博主等新就业形态不断涌现,劳资双方的绑定形式也发生了巨大变化。

在这些新型合作关系中,披着“民事合作”外衣的竞业条款,正成为限制创作者自由的新型隐形“枷锁”。相比传统职场,网红博主与MCN机构之间的竞业纠纷往往更为隐蔽。在“特厨隋卞”风波中可以看到,许多机构往往借由双方签订的“民事合作协议”,刻意绕开劳动法对竞业限制的严格规制。部分机构单方面利用“契约自由”的幌子,给博主套上长达数年的竞业限制,企图把人牢牢锁死。这种借民事之名、行单边封杀之实的做法,让大量依靠个人手艺和IP吃饭的创作者在解约后面面临“停更即失业”的绝境。

无论是传统雇佣还是新就业形态下的合作关系,竞业限制都有着严苛的法理边界与对价要求,“只限权利不给补偿”的单边条款于法无据。法律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但绝不保护企业的“任性妄为”。

在传统劳动关系中,竞业限制仅适用于高管、高级技术人员及负有保密义务者,绝不能全员铺开。更为关键的是“权责对等”,限制了员工的就业自由就必须支付经济对价。根据规定,竞业协议的经济补偿一般不低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30%,且不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因此,不给补偿却还要求员工守“规矩”,完全是强盗逻辑。而对于新就业形态,即便双方被认定为民事合作关系,也受《民法典》公平原则的约束。单方面断绝他人生路却不提供合理对价的条款,理应在司法实践中被认定无效或予以调整。

从更长远的市场生态来看,良性的商业契约精神在于利益共享,企图靠“泛竞业化”搞单边垄断终将反噬企业自身。眼下正值毕业季,大批带着憧憬的年轻人步入职场。如果任由这种“泛竞业化”的霸王条款蔓延,将其作为拿捏劳动者的常态化武器,不仅会让求职者如履薄冰,更会严重阻碍全社会人力资源的健康流动与行业的创新发展。用人单位必须明白:真正有竞争力的企业,留住人才靠的是公平合理的利益分配、持续的资源赋能和优秀的企业文化,而不是靠一张“我得不到也不让你好过”的协议来吓唬人。

归根结底,竞业协议应当是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护企盾牌”,绝不能异化为无底线压榨普通劳动者的“枷锁”。广大劳动者在签字前需擦亮双眼、勇于对霸王条款说“不”;劳动监察部门与司法机关更应精准亮剑,撕下滥用竞业条款的合法伪装,为人才的自由流动与行业的创新活力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