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重庆市自然灾害避险人员转移条例》解读新闻发布会举行。条例经重庆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
发布会现场。
重庆市人大社会委主任委员陈杰重点围绕这项立法背景和意义、立法过程和原则,向现场记者作介绍。
重庆集大城市、大农村、大山区、大库区于一体,山高谷深,沟壑纵横,地质灾害隐患点较多;长江、嘉陵江、乌江等主要江河交汇、纵贯全境,洪涝灾害多发频发;全市森林面积广大,叠加夏季长时间高温干旱,森林火灾时有发生,避险人员转移工作责任重大。
重庆市人大社会委主任委员陈杰现场介绍立法有关情况。
陈杰说,重庆现有地方性法规对各类自然灾害避险人员转移的规定比较分散、原则,系统性、可操作性不强,遇到险情谁牵头、怎么转、转去哪里没有细化标准,部分群众也不清楚避险责任,亟需一部专门法规统一规则,确保避险转移工作更加及时、规范、有序。制定这一条例,把一些管用做法写进法规,有利于更好总结重庆在避险人员转移工作中的有益经验,进一步提升全市避险人员转移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自今年5月启动立法前期工作以来,重庆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多次研究部署立法工作,推动立法进程。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及时研究,决定将制定《重庆市自然灾害避险人员转移条例》增列为今年的立法审议项目。
市人大社会委会同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应急管理局等单位全力以赴起草条例草案,经广泛征求各方意见,逐条研究论证,最终形成法规案,由市人大社会委提请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一审表决通过。
陈杰介绍,条例确定“应转必转、应转尽转、应转早转”等原则,规定重点排查涉及人员安全的高风险区域并建立转移人员清单,针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明确具体帮扶责任人并采取针对性避险转移措施,规定多种安置路径,配套人文关怀、心理疏导等保障措施,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同时,条例坚持“小切口”“小快灵”立法思路,紧扣重庆自然灾害防治实际,靶向破解基层存在的“不敢转、不会转、难管控”等痛点堵点,清晰划分市、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的责任,细化行业主管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的职责,赋予基层临机处置权,强化人员转移硬性约束,补齐现有法规制度操作性不强的短板,确保各项条款可落地、可执行。
此外,条例还运用系统思维进行制度设计,重点围绕“谁负责”“转移谁”“往哪转”“何时转”“如何转”等关键问题,对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应急预案中涉及自然灾害避险人员转移的相关规定进行细化补充和系统集成,全面整合隐患排查、预案编制、监测预警、指令下达、转移实施、转移安置、组织返回、责任追究等各环节制度要素,形成完整闭环的自然灾害避险人员转移法规制度。
上游新闻记者 郭发祥 摄影 甘侠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