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珠海特区报

近日,珠海高新区远大美域新城小区多名业主向珠海传媒集团反映,该小区物业交接纠纷已持续数月,管理乱象丛生,居民生活深受困扰。

带着业主的诉求,记者日前来到该小区走访。大门处,外卖电动车径直驶入,共享单车穿行而过——门口的保安岗亭里空无一人,无人阻拦,也无人过问。

曾经在珠海颇有名气的高档社区,如今杂草疯长、门禁瘫痪、设施失修。业主们反映的问题五花八门,但追根溯源,都指向同一根源:一场旷日持久、至今悬而未决的物业交接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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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7日,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向服务该小区长达九年的广州市时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代物业)正式发出撤场通知书,要求其在2026年2月28日24时前完成撤场。今年4月3日,珠海高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又向时代物业发出提醒函,明确要求“立即开展撤场移交工作,七天内未开展移交工作的,将依法开展行政执法”。

如今,撤场期限已过去5个多月,提醒函发出已逾百日,时代物业仍在小区照常经营、照常收费,甚至还在进行员工招聘。该小区逾1800户业主在等待一个明确的答案:被解聘的物业,为何能长期拒绝离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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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直击:

当年高档小区,如今管理几近“真空”

连日来,在小区业主的带领下,记者走进小区了解情况。业主陈先生的对日渐变差的小区环境满是痛心,他说,“这里曾经是珠海知名的优质小区,现在几乎成了‘城中村’。”

记者在现场也看到了不少管理乱象:

首先是安全防线全面失守。小区三个出入口,工作人员只管大门车辆进出,外来人员可以自由从旁边小门进出。记者走访10多座楼栋,发现门禁系统失效,大门敞开,外来人员可直达任意楼层。此外,外卖电动车在小区内部道路上随意穿行,共享单车随处可见。小区业主李先生说:“以前24小时有保安巡逻,现在保安连人影都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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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设施可谓“千疮百孔”。 在59栋2单元大堂,墙面瓷砖大面积剥落,露出灰暗的水泥墙体,碎块堆在墙角。走在小区内部道路,记者统计,200米多米的道路上,有四五盏路灯已破损。陈先生说,晚上业主出行甚至需要打手电筒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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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通过业主群记者了解到,大家诟病的问题还包括:杂草不及时清理,有的长到一人多高,树木长期不修剪,枯枝摇摇欲坠;59栋附近一处化粪池污水外溢,恶臭弥漫,业主反映“臭得不敢开窗”;建筑垃圾随意堆放,部分楼栋大堂沦为快递临时堆放点;地下车库常年渗水、灯光昏暗,路面车辆乱停,坑洼不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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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先生等多名业主向记者反馈,“我们要求不高,安全有保障、设施有人修、卫生有人搞——就这三条,现在都成了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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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溯源:

一份被判无效的合同,埋下九年矛盾

这场僵局并非一朝一夕形成。

记者从《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粤04民终2779号》梳理了事情的关键脉络。

2017年,远大美域小区通过公开招标选定时代物业入驻。但在签约环节,时任业委会在未经业主大会表决的情况下,与时代物业签订了一份与招标版存在数十处差异的合同——违约金标准提高两倍、公共收益管理权被让渡等。而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合同条款“一般不作更改”。

2020年1月,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该合同无效,理由是其违反《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关于选聘物业服务企业须由业主共同决定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虽被判无效,时代物业却一直以“事实服务”名义“滞留”至今。有不少业主选择拒交物业管理费。“你不缴费,物业公司就更不好好服务,多年来形成恶性循环。”陈先生说。

2022年9月,原业委会解散。此后,在高新区住建局和唐家湾镇政府指导下,小区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重新启动法律程序。2025年2月,物管会组织业主大会表决——超70%业主不同意时代物业继续服务。同年12月,物管会正式向时代物业发出撤场通知书,限期2026年2月28日撤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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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3日,珠海高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时代物业发出提醒函,要求其“立即开展撤场移交工作,七天内未开展移交工作的,将依据《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及《珠海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九十五条等法律规定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与此同时,唐家湾镇政府也发函告知,已选定珠海九洲现代服务有限公司作为小区的应急物业服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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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并无撤场迹象

让人匪夷所思的是,撤场期限已过多月,时代物业不仅没有走,甚至还在进行新员工的招聘。

7月14日中午,记者来到小区物业管理处,见到有两名男子正在填写应聘表格,工作人员正在对其交待工作事宜。

“不是要撤场了吗?为何一点要走的迹象都没有?”面对记者的提问,物业公司一位张姓主任表示,“关于撤场这个事情,你问我们这些基层的人,真的没办法回答你。”“要由公司跟政府去对接。”

但她同时承认,小区门禁等大型维修工作已无法开展,“原厂家都倒闭两年了,配件找不到”。

对于不交物业费的业主,她表示“这两天已经开始走起诉程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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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边是物业拒不撤场,一边是业主拒缴管理费。业主陈先生直言:“希望政府严格执法,不能再这样拖下去,让矛盾继续发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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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部门曾6次约谈该物业

高新区住建局4月3日向时代物业发出的提醒函措辞明确,“七天内未开展移交工作的,将依法开展行政执法。”

从发函至今,移交工作是否已经启动了?从记者调查情况来看,小区物业管理并无实质变化,物业公司仍在正常经营、正常收费、正常招聘。7月14日,记者向该物业公司的张主任询问撤场进展时,她表示:“政府发了函是发给公司的,我们没有接到任何撤场通知。”

《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

原物业服务企业不按规定退出物业管理区域的,责令限期退出,逾期拒不退出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由主管部门吊销其资质证书。

《珠海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九十五条亦规定:

物业服务人拒不退出物业管理区域的,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面对业主反映的问题,高新区住建局在7月16日以意见书形式回复市民诉求时表示:“高新区住建局联合唐家湾镇、后环社区等相关单位6次约谈时代珠海公司主要负责人执行业主大会决议,该公司已明确主动撤场,我局已要求其于本月完成撤场前资料移交。目前,后环社区正与时代珠海公司对接,推进各类档案资料交接工作。同时,我局组织第三方正对该小区公共收益情况开展专项核查,夯实交接基础,保障后续交接工作顺畅落地。”

6月初,后环社区居民委员会也曾发出《致全体业主的一封信》,表示“唐家湾镇政府全力支持小区全面提升物业服务品质、持续优化小区居住环境”,目前“专班推进问题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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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意见:

物业公司无权违法滞留

被解聘后的物业拒不撤场怎么办?珠海此前已有执法先例——2022年5月,香洲区住建局对一家被解聘后长期拒不撤场的物业公司,处以99900元罚款。

据了解,当时,香洲区住建局对该物业公司拒不移交资料一案立案调查。随后,拱北街道办会同香洲区住建局对该物业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最后依法予以惩戒。

北京大成(珠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倪浩博表示,物业管理委员会依法有权组织召开业主大会,若相关程序符合法定要求,撤场通知具备法律效力。原物业服务合同被判无效不能成为拒绝撤场的合法理由。他同时指出,撤场期限届满后,物业公司无权就违法滞留期间的服务向业主主张物业费;业主一方也可通过物业管理委员会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物业公司退场并移交相关资料、赔偿损失。

7月21日,

记者就此事致电

广州市时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

对方称24小时内予以回复,

但截至发稿时,记者未获回应。

文、图:珠海传媒集团记者

编辑:胡洁婷

责任编辑:戴丹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