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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期间,长沙市教育局组织各区县(市)集中开展校外培训专项治理行动,持续推进校外培训规范整治,依法依规查处各类违规培训行为,全面巩固“双减”成效。2026年7月1日至7月20日,全市共查处73起违规校外培训,其中隐形变异学科培训41起,擅自举办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无证非学科培训)26起,有证机构违规办学行为6起。现通报如下:

一、隐形变异学科培训(41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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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无证非学科培训(26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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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证机构违规培训(6起)

1.长沙市岳麓区新斯博源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学士街道江山帝景小区),高中学科培训机构违规开展义务教育学科培训。

2.长沙市芙蓉区学大惠郡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荷花园街道惠泽园),高中学科培训机构违规开展义务教育学科培训。

3.长沙市芙蓉区马思特蓝标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荷花园街道运通尊苑),高中学科培训机构违规开展义务教育学科培训。

4.长沙市芙蓉区大为培训中心有限公司(东岸街道紫御园二期),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5.长沙市雨花区崇煦古睿培训中心有限公司(侯家塘街道兴威新嘉园),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6.浏阳市普迹镇昆源艺术培训中心(普迹镇普迹新城新府路太阳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相关区县(市)教育局已责令上述违法违规机构(个人)进行整改(关停)。达到立案标准的,将按照《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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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凡是在周末、寒暑假、节假日开展义务教育学科培训的机构(个人)均为违规培训;凡是无办学许可证开展校外培训的机构均为违规培训机构。

2.校外培训机构一次性不得收取超过三个月或60个课时的费用,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一次性收费不得超过5000元。

3.请认准正规的缴费渠道——全国校外培训监管与服务平台的家长端APP,也可扫描“长沙一码通”二维码。

咨询投诉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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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长沙教育

一审丨梁煜凯

二审丨汤鑫汝

三审丨唐建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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