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明知酒驾红线不可触碰

却总有驾驶人仍屡教不改

心存侥幸三次酒后驾车

侥幸心理终酿恶果

⬇️⬇️⬇️

案例曝光

近日,河西交管支队下瓦房大队在台儿庄路沿线查获一名涉嫌酒后驾驶的驾驶人。

经现场检测,该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8mg/100ml。同时,交警发现车上还搭载一名乘员,驾驶人抱着侥幸心理酒后驾车送朋友回家,不料行驶至半路就被交警查获。

进一步核查发现,该驾驶人是多次酒驾被查处的“惯犯”,2015年因酒驾被交管部门查处,2022年因“再次酒驾”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此次是其第三次因“涉酒”违法行为被公安交管部门查处。

目前,该驾驶人因“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处罚款,并处行政拘留。而乘车人也因违反《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通行,乘车人明知驾驶人无驾驶证、饮酒或者吸毒的,不得乘坐其驾驶的机动车”规定,被依法处罚款。

交管部门提示

一次酒驾,终生记录在案!

酒后驾驶一旦被查处,

无论何时何地、不管间隔多长时间,

下一次饮酒后驾驶被查获

均属于“再次酒驾”!

酒后驾车肇事致人伤亡后果严重,

天津交管部门对此类违法犯罪行为

一直保持严查态势不松懈。

请时刻牢记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自觉抵制酒驾,

及时劝阻亲友同事酒驾行为,

安全守法出行。

来源:平安天津、天津新闻广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