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7月27日讯 通讯员皮曼婷 周丽媛烟草市场中,不少来路不明的假冒伪劣卷烟暗中流通,不仅坑害消费者,更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近日,石门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非法经营罪案件,被告人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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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至2025年9月,被告人张某在没有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以牟利为目的,通过网络平台购买推烟器,在张家界、吉首等地购买烟丝,并聘请工人制作假烟用于在石门县、慈利县周边集市摆摊销售。2025年9月,相关部门依法对张某生产场所进行搜查,发现大量散支烟和制作烟草制品的工具。经专业部门鉴别检验,送检散支烟经过抽样检查均为伪劣卷烟。另查明,张某非法获利约2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扰乱烟草专卖市场管理秩序,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根据被告人张某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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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是国家严格监管的商品,其原材料收购、生产、批发、零售等都需要取得相关许可证,私自制作、售卖伪劣卷烟,不仅严重破坏烟草专卖市场秩序,也会给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带来极大危害。任何制假售假的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作为消费者,一定要在正规商家手中购买烟草制品,不要轻信低价等诱导性信息。抵制假烟不仅是在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更是为个人利益着想。假烟没有品控管理,不法分子为了降低成本,使用劣质烟叶甚至发霉烟叶,添加不安全的化学香精等有害物质,一旦吸食,造成的伤害比吸食正常香烟的危害大得多。假烟交易是非法交易,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或身体损害,维权也将面临各种困难。请广大消费者务必加强甄别,自觉抵制一切制假售假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