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孙玉良

近日,“真理恒在论”引来一位网民“当代史探究者”的激烈批判,他给我留言说:“孙玉良不具有起码的哲学修养,请不要再谈‘真理’二字”,其文洋洋洒洒,给我扣上“哲学诡辩”、“概念混乱”、“先验论”等几顶大帽子,这种动辄以“哲学法官”自居、以“真理垄断者”面目示人的做派,实在令人啼笑皆非。我不禁要问:不具备某些人心目中的“标准哲学修养”,就不配谈“真理”,这是哪门子强盗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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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当代史探究者”费尽心机,试图用一套教科书式的概念切割来“戳破”我的立论。其核心论点无非是:客观规律是物质存在,真理是人的正确认识,二者“有本质边界”,而我将其混淆,乃是“最大漏洞”。然而,这种机械切割恰恰暴露了其自身认识论的贫瘠。难道真理仅仅是一堆躺在人类认知体系里的“理论认识形态”吗?倘若如此,在牛顿之前,万有引力定律作为“真理”不存在于虚空,只存在于人的认知体系里——那请问,在牛顿之前,苹果为何落地?行星为何运转?难道它们是在等待一位叫牛顿的英国人,来赋予其运行以“真理”资格吗?这种将“真理”囚禁于人类主观认识牢笼的做法,才是对哲学真正的大不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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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谈的“真理如星辰”,并非拙劣的概念偷换,而是意在强调真理的客观性与先在性。真理固然需要通过认识来把握,但其内容必须是对客观规律的如实反映。这种反映一旦形成,便具有了不依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效力。从这个意义上说,真理的客观内容与客观规律在“真理性”的层面上是内在统一的。将二者生硬割裂,斥之为“概念混淆”,不过是在玩一场精致的名词游戏,试图通过定义权来夺取话语权,从而将真理解释权牢牢攥在自己手中。

更可笑的是,这位“当代史探究者”对我“真理检验实践”的论断大加挞伐,指责我“滑向先验论”“否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完全是基于误读的栽赃。我何曾否定过实践的作用?恰恰相反,我所强调的“真理检验实践”,正是要凸显真理作为客观尺度的导向功能。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途径,但这绝不意味着实践本身是检验的“最终裁判官”。实践的成功或失败,归根结底要看它是否符合客观规律、是否逼近客观真理。如果连一个客观的“靶子”都没有,实践又依据什么来判定对错?难道实践的成功仅仅意味着“我试过了,没出错”吗?那不过是经验主义的盲目摸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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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从不否认认识的目的是指导实践,但指导实践的“认识”必须具有真理性。如果真理仅仅是“存在于认知体系里”的流动之物,那它凭什么去指导实践?用一个自身尚待检验的不稳定“认识”去检验另一个“实践”,这岂非循环论证?我所强调的“真理检验实践”,恰恰是强调真理的客观标准性,强调实践必须接受真理的校正与指引。这非但不是否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反而是对这一标准在更高层面的辩证理解——实践之所以能成为标准,恰恰是因为它指向并趋近那个客观的真理。

至于所谓“不具备哲学修养就不配谈真理”的指控,更是透着一种令人反感的傲慢与专断。哲学从来不是少数人书斋里的禁脔,真理更不是戴着厚厚眼镜的学阀专利。对真理的思考与追问,是人类普遍的精神权利。动辄以“修养”为门槛将异见者扫地出门,表面上是在维护哲学的“纯洁性”,实质上是在扼杀思想的活力,是典型的思想霸权心态。历史早已证明,那些垄断真理解释权的“哲学警察”,最终只会成为思想解放的绊脚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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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这位“当代史探究者”对我的批判,看似引经据典、逻辑严密,实则建立在对核心概念的机械理解和恶意曲解之上。其行文之间,透着一股不容置疑的教条气息。这种非此即彼、唯我独尊的辩论方式,不是在进行严肃的学术探讨,而是在进行一场以真理之名行霸权之实的“宗教审判”。我奉劝这位“当代史探究者”,与其挥舞着“哲学修养”的大棒四处猎巫,不如先反思一下自身是否陷入了“本本至上”的教条主义泥潭。真理的大道宽广而开放,绝不会因为某些人的“不配”禁令,就向真正愿意思考的人关上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