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刑事法院(ICC)的首席检察官被成员国投票罢免,这是ICC成立二十多年来第一次出现这种情况。但是7月24日,“前所未有”的记录被打破了。125个《罗马规约》缔约国通过秘密投票的方式作出决定,以82票赞成、13票反对、15票弃权的结果,罢免了英国籍首席检察官卡里姆·汗。罢免的理由是“严重的不当行为”和“严重的失职”。
一个内部纪律处分程序为什么会引起全世界的关注呢?因为卡里姆·汗这个名字和两件事紧紧相连:一是2024年5月他向国际刑事法院申请对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以及当时的国防部长加兰特发出逮捕令;二是他本人因为性行为不当被调查、停职、最终被罢免。
这两者同时发生,使得这次罢免投票成为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是“丑闻”毁了卡里姆·汗,还是“逮捕令”毁了他?
首先看程序本身。卡里姆·汗于2021年上任,原任期为九年。2024年5月,他申请对内塔尼亚胡等人发出逮捕令。同月,一名女下属对他性行为不当的指控被第三方报告给国际刑事法院。之后,联合国内部监督事务厅介入调查。2025年5月,汗主动停止履行职务。今年6月,ICC监督机构认定他有“严重违反职责和严重行为不端”的问题,并且将他停职。7月24日,缔约国大会特别会议在纽约联合国总部举行,82票赞成罢免,超过需要的63票绝对多数。
流程上看起来是合理的。但是问题出在细节上。
这场投票是在纽约举行的,但是卡里姆·汗本人不能到场。原因是美国在2025年2月对它进行了制裁,冻结了资产、禁止入境。制裁的理由就是国际刑事法院对内塔尼亚胡发出逮捕令以及之前对美军在阿富汗行动进行调查。在投票之前,汗的两名律师给缔约国大会写了一封信,在里面直接质问:在我们所知道的所有公正合理的法律体系中,没有一个法院或者法庭会阻止一个面临最严重的职业制裁的人进行申辩。
这句话很有道理。被指控的人没有为自己辩护的权利,投票结果再“合法”,程序上也存在很大的漏洞。更不用说投票地点是纽约,而纽约是被制裁者不能进入的城市。美国国务卿鲁比奥在投票前一日还在菲律宾公开表示ICC有“疯子和狂人”,美国政治或军事官员不可能在该法院受审。同一天,美国还宣布要通过全面外交行动来“拆解”国际刑事法院。美国早在2000年就签署了《罗马规约》但是没有批准,不是ICC的成员国,但是它对这次投票意味着什么,不言而喻。
卡里姆·汗本人对所有的指控都予以了否定。他的律师塔亚布·阿里说,会用一切可以使用的法律手段来质疑该决定的合法性与公正性。律师还说罢免是由于“巨大的政治压力”而做出的。卡里姆·汗的支持者也认为罢免是政治压力的结果——因为卡里姆·汗申请了对以色列官员的逮捕令。以色列驻联合国代表达农也在社交媒体上表示欢迎,并说“卡里姆·汗认为对以色列的政治迫害和逮捕令可以转移外界对他严重性行为不端的指责,这是错误的”。两种解释,各持一词。
但是不管卡里姆·汗案的真相是什么,下面几个事实都是明确的。
第一,逮捕令不会因为检察官被罢免而失效。ICC已经明确表示,逮捕令是由法官审批生效的,只有法官才有权撤销。新任检察官最快明年选出,目前由副检察官代管办公室。
第二,ICC的公信力受到了两次打击。日本代表在投票之后说,卡里姆·汗的行为“损害了ICC的公信力”。但是真正损害到公信力的,并不是性行为不端丑闻本身。一个被美国制裁的检察官,在美国领土上、在公开施压的背景下被罢免——不管内部调查结果多么“铁证如山”,外界的质疑也不会轻易平息。BBC的评论也指出了这一点:罢免汗的过程已经不再只是关于一个检察官个人命运的问题,而是有可能改变世界上唯一的常设战争罪法庭的命运。
第三,ICC所面临的外部压力还没有结束。特朗普政府一直游说缔约国退出ICC。美国已经对11名ICC法官、检察官进行了制裁。美国不是国际刑事法院的成员国,但是它有能力和手段用制裁和外交压力来影响国际刑事法院的人事变动——这本身就是对国际司法独立性的一种讽刺。
卡里姆·汗被解职了,但是国际刑事法院的问题才刚开始。新任检察官的选举、对内塔尼亚胡逮捕令的后续处理、内部信任的重建、对外部政治压力的应对——每一项都很难做。一个“前所未有”的先例已经出现,至于这个先例是ICC自我净化的开始还是沦为政治工具的转折点,时间会给出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