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民吴女士反映称,她家2024年11月花费350多万元购买罗湖区一套三居室房产,购房时,卖方陈先生承诺该房屋配套的翠园东晓创新学校学位2027年可解锁。随后,该房房产证变成吴女士老公名字,卖方陈先生返租这套房,变成他们的租户。最近,吴女士发现,她这套房的学位被人锁定了。
吴女士说,7月15日,租户陈先生打电话给她,要业主身份证复印件,她当时没给。“租户说他需要用业主的身份复印件给小孩上学用。我问他那是要用我的学位吗?他说不用,他已经花钱找人弄好了,只是想要证明住在这里而已,我跟他说,那你找网格员证明。”
7月20日,罗湖区小学学位相关情况陆续公布,吴女士查询到,她那套房的学位已于2026年被罗湖区翠园东晓创新学校(小学部)初步锁定。她打电话问租客陈先生,对方说没用她的学位。吴女士夫妻7月21号到罗湖教育局反映情况。
吴女士说,教育局的工作人员查询后称,陈先生申请学位的资料齐全,有现业主本人的身份证正反面、亲笔委托授权书,租赁合同及房产证。“我说租赁合同我们没办过啊,那肯定是假冒的。”
吴女士立刻报警,之后在警方协助下,夫妻俩去了学校,要求查看以他们房号申请学位的人提交的资料。校方人员当时给吴女士老公看了,吴女士说,委托书签名不是她老公签的。“我老公是深户,这个假冒证件的是汕头市的。租房合同的日期也给篡改了,之前租的是2024年到2025年,他篡改到2026年到2027年去了。”
吴女士说,租户陈先生一开始说什么都不知道,当这些证据被翻出来后,警方介入调解,目前他们已 达成和解,陈先生赔偿了3000元。
律师表示,如果申请人在学位申报过程中,存在伪造身份证件、房屋租赁合同以及租赁备案凭证等行为,严格来讲,该行为已经触犯刑法,涉嫌构成犯罪。
来源 | 第一现场
编辑 | 刘 珂
审读 | 吴秀玲
二审 | 潘韵琪
三审 | 王 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