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日报

一份用修图软件“炮制”的电子证照,便可让不具备食品安全保障的“幽灵外卖”堂而皇之登上外卖平台,将消费者的健康置于风险之中。

日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伪造、变造国家机关证件案、变造身份证件案。被告人刘某、田某某、周某某在长达一年多的时间里,利用PS技术批量伪造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电子证照,帮助无资质商户违规上线外卖平台,涉案证照达数百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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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元“代开”一家店,假证商户遍布全国多地

庭审披露的案情显示,2025年4月至2025年10月间,三人形成了一条制假流水线。刘某、田某某负责招揽“业务”,收集需要伪造证件的商户信息,并以外卖平台“代开店”为名向客户收取费用;周某某则专门负责利用PS技术具体实施证照的伪造和变造。三人在微信群内实时沟通协作,“接单—修图—交付”全程线上完成。

经依法查明,刘某参与伪造、变造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共计300余张,并涉及变造他人身份证件4张,其中田某某参与290余张,周某某参与270余张,同样涉及变造身份证件4张。这些伪造的电子证照被批量上传至外卖平台,帮助大量不具备合法资质、缺乏实体经营场所和卫生安全保障的“幽灵外卖”商户蒙混过关,违规上线接单,涉及商户遍布包括北京市朝阳区在内的全国多地。

据刘某交代,每成功为一家商户完成“代开店”服务,收费约500元。其中,周某某按每张证件60元的标准收取“修图费”,剩余款项由刘某与田某某平分。

制假源头刑事追责,全链条严打“幽灵外卖”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管成指出,被告人刘某、田某某、周某某为谋取非法利益,伪造、变造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应当以伪造、变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刘某、周某某变造他人居民身份证件,也触犯了该法规定,应当以变造身份证件罪追究刑事责任。

据悉,此前,市场监管总局已对多家电商平台“幽灵外卖”系列案作出行政处罚,罚没金额累计超过35亿元。此次对制假源头作案人员进行刑事追责,标志着对“幽灵外卖”全链条打击的进一步升级。

检察官表示,食品安全是民生底线,任何试图以造假手段突破监管红线的行为,终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法庭将择日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

伪造食品证照危害极大,突破食品安全底线

管成表示,本案并非简单的“造假牟利”,其社会危害远超一般证件伪造犯罪。首先,批量伪造行为严重损害国家机关公信力。营业执照与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国家依法确认市场主体合法身份、设立食品安全准入门槛的法定凭证,代表着市场行为处于行政机关的监管之下。三名被告人凭借一台电脑和修图软件,足不出户即可批量生产数百份“以假乱真”的电子证照,使平台审核系统和社会公众难以辨别,严重损害了市场监管证照体系的规范性与可信度。

更为关键的是,伪造证照直接为“幽灵外卖”大开方便之门,将消费者的生命健康置于巨大风险之中。国家设立食品经营许可制度,其根本目的在于通过资质审核从源头筑牢食品安全防线。本案中,大量无实际经营场所、不具备基本卫生安全条件、未经市场监管部门日常核查的无资质餐饮店,正是通过刘某等人制作的假证绕过了平台审核。这些“幽灵外卖”从原料采购、加工制作到食品储存均脱离监管视野,极易出现食品变质、加工环境脏乱差、从业人员无健康证等问题,对广大消费者的“舌尖上的安全”构成现实威胁。

此外,伪造证照行为还严重破坏了互联网经济赖以生存的诚信根基。外卖行业的高速发展,离不开真实透明的资质审核和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制假行为不仅让守法经营者面临“劣币驱逐良币”的不公平竞争,更助长了网络商业环境中“弄虚作假”的不良风气,持续腐蚀市场秩序的诚信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