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先生在安徽阜阳经营一家成人在职学历提升的教培机构。
今年2月,他从朋友王先生那里听说了一个消息:有人能安排大批学员进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上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工作。
最初,田先生不太信,但王先生带他去见了一个人——李某,情况有了变化。
见面的地点,就在阜阳西站的电梯维修部办公室。李某自称,自己是上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职工,他还展示了自己在该公司的工资流水、劳动合同等,并表示是自己是靠上海局人事科领导“大哥张某”安排进来的。
李某说,因为他入职时管控比较严,所以不属于正式编制,但是他保证,这次进来的人,都是正式编制。
▲李某向田先生展示的合同
这次见面后,田先生心里还是没底。今年3月30日,他和王先生等人一起去了趟上海,在火车站附近的一家酒店里,他们见到了“大哥张某”。
这场见面,彻底改变了事情的走向。
“大哥”的表演
田先生向都市现场记者提供了一份文字材料,记录了当天会面的情况。材料显示,在酒店房间里,“大哥张某”对相关招聘的流程、时间、用工单位等问题对答如流——面试只是走流程、入职单位是上铁智能、5月面试6月上岗。李某在一旁补充提问,张某一一作答。
让田先生彻底打消疑虑的,还有一件事。
见面前一晚,李某告诉王先生:有学生直接向上铁智能人事部打电话核实招聘计划,人事部把信息反馈给了大哥张某。第二天田先生当面问张某,张某承认确有此事。
一个在高铁站某办公室上班的员工、一个自称铁路局领导的“大哥”、一场“专业”的见面——三重信息叠加,田先生认定,这事儿靠谱。
从事教培机构的田先生深知,对于很多学历不高的年轻人来说,能进入铁路系统工作,求之不得。现在,手握入职“捷径”,他常年积累的学生及家长资源就可以迅速匹配变现。于是,他和王先生返回安徽后开始招生。
114人,222.6万
信任一旦建立,扩散的速度远超想象。
据田先生统计,他招收了86人,收费157.8万元;王先生招收了28人,收费64.8万元;合计114人,收费222.6万元。
田先生介绍,这些学员,有他们自己直接招生的,也有其他中介转过来的,有他们的亲戚朋友,也有以前的客户。
田先生说,李某会根据不同的岗位向他收取2万到5万不等的费用,而他则向学员另外收取0元到12万元不等的就业服务咨询费,用于正式面试之前给予学员们一些基础面试培训,金额标准主要根据地域、学历和关系远近确定。李某收取的费用与就业服务咨询费之间的差价,就是利润。
田先生告诉都市现场记者,这些学员来自安徽、浙江、江苏、上海、黑龙江、湖南、河南、山东等多个省份。他们当中,有开店的个体户,有想换工作的年轻人,也有希望通过“内部渠道”获得稳定工作岗位的求职者。
朱女士是安徽阜阳的一名开店的个体户,田先生常来她店里买东西,闲聊中得知这一消息后,她交了3万——先付一半,事成再付另一半。田先生承诺5月面试、6月1日上班。
田先生多年的好友齐女士,直接交了8万。她告诉记者,自己“以为是正常招聘,多了一个内推”。
然而,说好的5月29日面试并没有如期举行。
当天,所有人在上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办公室楼下等候,面试开始前40分钟,他们被告知:面试被举报,取消。之后,他们又接到通知:会安排线上面试。然而,线上面试也因为种种原因被取消;再后来,又有消息说公司会直接下红头文件安排他们入职。
不料,这些求职者没等来面试,却等来了李某自首的消息。
钱去哪了?
6月11日,李某向阜阳市公安局颍东分局刑警大队投案自首。
田先生当天就找到李某家属要求退钱,对方说“没有钱”。
田先生说,警方告诉他,李某是失信被执行人、名下无财产,处于离异状态,他把钱用去了三个地方:赌博、打游戏充装备、买彩票。
阜阳市公安局颍东分局刑警大队经过调查核实,“大哥张某”其实姓许,目前,许某已被刑事拘留。
田先生曾尝试去李某家协商退款,其家属拒绝沟通,并当场报警称“被骚扰”。受害者去李某家楼下时,对方十余名亲属到场,表示李某欠的钱与他们无关,双方险些发生肢体冲突。
谁在买单?
案发后,田先生和王先生做了一个决定——自己掏钱,把大部分学员们的钱退了回去。
“我其实这个钱我不退也行,但是我还是本着对当时信任我的人负责任的想法,该承担的责任我们承担到了。”田先生在电话里对记者说。
现在,学员拿回了钱,但田先生和王先生除去差价外,损失的222.6万元至今无人退还。
追赃困局
田先生多次联系办案的范警官,希望警方能主动与嫌疑人家属沟通退赃事宜。但范警官在电话中表示,家属态度很明确,“这东西我们也不能强着来”。
都市现场记者也联系了范警官了解案件进展。范警官表示“正在提审”“案件还在办理中”,以“无法核实记者身份”和“有规定不能接受采访”为由,未透露更多信息。
田先生告诉记者,目前案件已移送检察院。检察院工作人员告诉田先生,“李某‘肯定是主犯’,案件没有什么问题,检方将在法定期限内作出批捕决定”。而另一名嫌疑人许某(冒充“大哥张辉”者)已被刑事拘留,下周将报捕。但由于检察院实行随机分案制度,许报捕后可能由其他检察官办理。报捕阶段分案处理并不影响后续起诉时两案并案审理。
对于田先生最关心的退赃问题,检察院工作人员明确表示,李某是成年人,其家属没有法律义务替他退赃退赔。“他父母什么的,没有这个义务要替他来还钱。”工作人员说。
工作人员坦言,到检察院阶段的诈骗案件,资金基本都已被挥霍一空,“反正基本上都是钱都花光了,也没啥钱”。受害者只能等法院判决生效后,申请执行嫌疑人个人财产——“不知道他个人有没有财产就不知道了”。
当田先生问“那我们也是受害人,我们要怎么办”时,工作人员回应:“你们去表达,你该表达不都表达过了吗?……对于检察院来说,我们只能依法办理,该逮逮,该捕捕。”
目前,222.6万元的涉案资金能否被追回,田先生等待一个答案。
来源:都市现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