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国道G241朔城区段北互通建设工程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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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国道G241朔城区段北互通建设工程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6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国道G241朔城区段北互通建设工程土地
及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为了尽快推进国道241朔城区段北互通建设工程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的征收补偿工作,保障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保护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590号令)、《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晋政函〔2026〕12号)、《山西省征收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82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被征地农民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的意见>》(晋政办发〔2019〕10号)等精神,结合朔城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征收范围
国道241朔城区段北互通建设工程所涉下团堡乡铺上村和上庄头村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
二、征收时间
征收补偿工作从2026年6月22日开始,至2026年9月30日完成。
小编:李玫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