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香港高等法院就娃哈哈集团创始人宗庆后家族遗产纠纷案作出新的裁决。驳回了宗馥莉及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建浩创投有限公司)的上诉许可申请,并维持原审法官2025年8月1日作出的资产保全及披露命令。
在判决书中,香港高院明确表示:“我们认为拟议上诉理由并不合理可争辩。我们认为不存在其他符合正义的理由应审理该上诉。因此,如果需要上诉许可,我们拒绝上诉许可;如果不需要,则拒绝延长时间申请。就上诉许可而言,我们还根据《高等法院规则》第59号命令第2A(8)条作出命令,规定被告不得请求以口头聆讯方式重新审议该决定。”
“被告申请暂缓执行命令第3(b)及段直至上诉亦失败。”
“据此,我们驳回被告的传票。我们作出一项临时命令,规定被告支付原告诉讼费,简易评定为25万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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