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长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专家对近期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工伤职工及因病非因工职工进行了现场鉴定,现将2026年7月17日、18日、19日参加现场鉴定的工伤职工及因病非因工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个人信息要素存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与长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431-85647855
附表:
1.长春市7月份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公示表.xlsx
长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6年7月20日
来源:中国吉林网综合自 工伤保险处
编辑:王伟光 审校:刘怡彤
主编:曲翱 监制:陈尤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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