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发布消息称,2026年7月4日,石某(女,38岁)驾驶小客车行至余庆路路边停车位时,为吸引他人关注,将宠物犬单独放在驾驶位上后,使用自动泊车功能停车,引发路人围观。目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警方已对石某妨碍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予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3分处罚。
相关法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