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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纪委国家监委网站7月19日报道,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窑湾街道唐家湾村“两委”原委员李某某被开除党籍,移送司法机关。
村委委员,还有比这再小的官吗?没有了。
比芝麻还小的官,居然上了中纪委官网,他做了多大的恶?
原来,在从2018年2月至2026年2月长达八年的时间里,这个李某某以“监护人”名义,持有管理长期住院的特困村民黄某艳的银行卡、身份证、低保证等。
李某某和黄某艳并无亲属关系,也不存在法定义务上的监护。
黄某艳是特困村民,享有国家补助,李某某却每年仅来看望她一次,而且每次只给她500元。
新闻中没有提到李某某贪污了多少贫困救济款,笔者就此咨询了豆包。
豆包给出的答案是:11.17万元,减去4000元,还剩10.77万元。
这就是说,李某某一共吞占了黄某艳10.77万元贫困救济金。
同村的特困对象覃某珍,也是类似情况。她的救济金,也被李某某侵吞。
豆包回答的数额未必准确,但李某某利用职务便利,非法侵吞扶贫、救济等资金,涉嫌贪污犯罪,这是已经确认的事实。
今年7月,李某某被开除党籍,移送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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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济补助、特困供养金是困难群众的“救命钱”,承载着国家兜底保障的民生温度,必须真正落实到人。
然而,李某某看准了个别特困群众求助无门、信息闭塞的弱点,打着代为照料的幌子,侵占弱势群体的贫困救助金,令人不齿。
这起基层微腐败案件,为所有基层干部敲响警钟:民生底线不容触碰,小微权力绝不能沦为敛财工具。
李某某以“监护人”的身份,长期持有贫困户的银行卡、身份证和低保证,作案手段十分狡猾。但同时,这也暴露了监督基层小微权力存在漏洞。
长期以来,惠民的救助资金发下去之后,职能部门就认为万事大吉,至于是不是被挪用、被截留、被私吞?就不再认真核查,这就给贪腐的村干部留下了可乘之机。
所以,对于贫困户、特困户的救助资金,不仅要事前审核,还应有事后的核查及动态回访。
像李某某这样少数的基层干部,忘却了初心使命,把服务群众的职权当成压榨弱者的便利,背离村干部为民解难的根本职责,丧失党员基本底线。
一经查实,必须严惩不贷,震慑所有妄图在贫困救助金上动手脚的村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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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户、特困户、低保户,都是底层的弱势群体,他们的家庭境况,看了让人心酸。
身为村委干部,非但没能带领贫困群众发家致富,反而截留私吞他们的贫困救济金,良心何在?
对于这样的村委干部,良心是靠不住的,只能靠党纪国法和制度约束。
根治基层截留惠民资金乱象,需要两方面发力:
一方面,持续严肃法纪,紧盯低保、特困、残疾人补贴等重点领域,开展常态化的村级专项核查,对代管群众证件、资金发放异常等情形,尤其从严排查。
另一方面,扎紧制度笼子,规范特殊群体证件、银行卡管理,落实补贴发放全流程公示,不仅公示在墙,还要公示在群。
也就是说,民政部门要督促村委,把所有的涉农补贴、贫困救济款数额,详细地公布在微信群里,这样就能打通群众监督渠道。
像李某某这样少数的基层干部,忘却了初心使命,把服务群众的职权当成压榨弱者的便利,背离村干部为民解难的根本职责,丧失党员基本底线。
必须严惩李某某这样的村官,管好他们手中的微权力,才能守好贫困人员的救命钱,让惠民政策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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