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0年前,唐玄宗与杨贵妃御赐给日本一把紫檀木画槽五弦琵琶,其背后的纹样“宝相花纹”盛行于隋唐时期。而LV菱形花纹跟唐朝流行的宝相花纹别无二致。

1300年后,一家中国奶茶店(茉莉奶白)因为用了相似的四叶花图案,被LV告上法庭,判赔1030万。

千年老祖宗传下来的东西,怎么就成了法国奢侈品的“私有财产”?中国人用老祖宗的纹样,凭什么要赔一千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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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的四叶花,到底是谁的?

很多人以为LV的老花是法国人原创的。事实呢?

据河南卫视报道,1300年前唐玄宗与杨贵妃御赐给日本一把紫檀木画槽五弦琵琶,其背后的纹样正是“宝相花纹”,盛行于隋唐时期。宝相花是集中了莲花、牡丹、菊花等花卉特征,经过艺术提炼与重构的理想化花卉图案,是独具中华民族特色的传统吉祥纹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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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和史料也早已溯源,LV标志性的四叶花卉老花纹样,底层原型就是我国传统唐代宝相花、汉代柿蒂纹。这是沉淀千年的中式古典美学符号,古建筑、瓷器、传统织物上随处可见,属于全人类共有的传统文化遗产,没有任何品牌和个人能够天然私有。早在LV诞生之前,这朵吉祥花纹,就已经扎根在中国千年审美体系里。

LV官方怎么说?他们承认,乔治·威登在设计经典老花时,在传统日本家族图纹中寻找了灵感。可日本家纹里的四瓣团花、菱格花卉,本源又全部来自唐代传入的宝相花。

相当于:中国唐代宝相花→传入日本演化成家纹→19世纪法国设计师借鉴日本家纹→做出LV老花。

源头,依然是中国的。

1300年前,唐玄宗与杨贵妃御赐给日本的紫檀木画槽五弦琵琶,背后的宝相花纹样——武则天看过,杨贵妃摸过,大唐的匠人一刀一刀刻上去的。

1300年后,一个法国品牌把这朵花注册成了自己的商标,然后转头向中国品牌索赔一千万。

老祖宗的东西,外国人拿去注册了,中国人自己用反而要赔钱。这口气,你咽得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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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万,是怎么算出来的?

2026年6月29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茉莉奶白侵害LV 7件四叶花卉图形注册商标专用权,赔偿LV经济损失1000万元、维权合理开支30万元,合计1030万元。

法院认定:茉莉奶白的四叶花Logo与LV的四叶花卉图形商标构成近似,容易让消费者产生品牌关联的错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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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问题是——四叶花,凭什么只能是LV的?

网友们炸了:“LV四叶花卉图案本就源于中国传统窗棂图案,与古代传统花纹如宝相纹、芝叶海棠纹相似”“LV也是抄袭,自己文化挪用在先”。

一位网友的评论被顶到了最前面:“LV欺负古代人不会注册商标。”

这话说得太对了。如果唐朝人有商标法,LV还能把这朵花注册成自己的吗?不是LV原创的,是LV抢先注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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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公平的,但法律不是万能的

有人会说: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谁让你不注册?

确实,从法律上讲,LV的四叶花卉图形商标经过百年使用,在全球享有极高知名度,属于驰名商标,享有跨类保护。茉莉奶白的商标申请早在2024年就被驳回过,却依然大规模使用。

法院判它侵权,在法律上站得住脚。规则合法,不代表这件事没有讽刺性;判决合规,不代表大众意难平毫无道理。

这正是全网网友纠结的核心:知识产权保护的初衷,是保护原创、鼓励创新,不是垄断公共传统文化,更不是制造审美霸权。

法律保护了LV,谁来保护中国传统纹样?

千年宝相花,是老祖宗留给所有中国人的公共审美资产,不属于任何一家企业。自古以来,大小商户、国风品牌、文创行业,都能免费取用这类传统古典纹样做设计,这是国货品牌天然的文化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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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海外品牌LV注册之后,这个中国传统花纹样式就不再是“公共的”了——至少在法律上,它成了LV的“私有财产”。同时,LV还能利用商标壁垒,反向圈住本土国货的手脚。

从这个层面上来说,咱中国老祖宗传下来的东西,被外国人注册了,中国人用就要赔一千万,这事,不叫公平,这叫“抢注”

更讽刺的是,茉莉奶白创始人回应“将上诉”的同时,在美国市场正高举知识产权大旗,对当地加盟商发起维权诉讼,要求赔偿超500万美元。

这边被LV告,那边告别人。老祖宗的纹样被外国人拿去注册了,中国人自己用要赔钱;中国人自己的品牌去海外维权,又被说成了“双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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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个“茉莉奶白”会是谁?

这起案子最让人后背发凉的是:LV今天能告茉莉奶白,明天就能告任何一个用了类似四叶花的中国品牌。

这不就来了?连咱们的鸭血粉丝店都被LV起诉了!多少国货品牌的Logo里藏着“四叶花”“宝相花”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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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花纹,老祖宗用了一千多年。现在,一个法国品牌注册了,中国人就不能用了。用了,就要赔一千万。

这不是保护知识产权,这是文化抢劫

有律师指出:“使用公共领域的传统元素本身不构成侵权,即使LV确实借鉴了唐代宝相花纹,在法律上也难以认为构成侵权,因为它参考的是一个早已进入公共领域、无权利主体的文化遗产。”

但现实是,LV赢了,茉莉奶白输了。

这不是茉莉奶白一家的事。这是所有用着中国传统元素的国货品牌,都可能面临的噩梦。

今天赔一千万的是茉莉奶白。明天,会是谁?

我从不支持纵容侵权,更不认同茉莉奶白明知违规还要大规模商用的投机行为。新茶饮行业长期靠擦边大牌视觉走捷径,本来就该被整顿,行业合规势在必行。

但我们更不能接受:知识产权的尺子,只用来约束本土国货,却放任海外品牌文化挪用;法律保护了商业商标,却没能给公共传统文化留下生存空间。

规则需要遵守,边界更需要厘清。驰名商标的跨类保护不该无限放大,公共文化遗产,本就该凌驾于商业商标权属之上。

(明明是千年公用的中式古纹样,被外资抢先注册后,国货触碰就要赔付千万,你站法理合规,还是站文化情理?评论区聊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