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国樽律师事务所阿尔巴尼亚办公室
结案时间:2026 年 1 月 12 日
核心成果:全流程打通跨境委托合规通道,顺利完成家属现场探视,成功为涉嫌组织卖淫罪的在押中国公民取得法院保释生效裁定,当事人解除羁押状态
本案例由国樽律师事务所阿尔巴尼亚办公室与北京总部涉外刑事辩护团队联合办理,严格遵循阿尔巴尼亚刑事诉讼规则与中阿双边领事协定,依托国樽全球法律服务网络与阿尔巴尼亚本地执业资源,为境外涉刑中国公民及家属提供了全链条、合规化的刑事辩护与权益保障方案。
本案已入选国樽 2026 年度涉外刑事辩护典型案例库,其 “跨境委托双认证前置 + 本地司法快速对接 + 双团队协同辩护” 的办案模式被广泛应用于东南欧地区中国公民境外涉刑案件处置。
一、案件背景与委托经过
中国公民王某在阿尔巴尼亚务工期间,因涉嫌组织卖淫罪被当地警方逮捕羁押。其姐姐王女士身居国内,既不熟悉阿尔巴尼亚刑事司法程序,也无法自行赴阿完成探视与辩护委托,对境外保释规则缺乏认知,维权进程一度陷入停滞。
2025 年 10 月 15 日,王女士通过国樽律所北京总部对接至阿尔巴尼亚办公室。鉴于案件涉及跨境委托效力认定、境外羁押探视审批、外籍当事人保释辩护三大核心难点,阿尔巴尼亚办公室当日启动 “中阿涉外刑事应急协同机制”,联合北京总部成立专项办案组,由 2 名阿尔巴尼亚本地执业刑事律师与 3 名总部涉外刑事律师共同组成,全权代理本案探视申请与保释辩护事务。
二、中阿联合办案全流程
本案采用 “北京总部负责跨境委托合规统筹与家属沟通、阿尔巴尼亚办公室负责本地司法落地与庭审辩护” 的标准化协同模式,各环节均形成书面工作记录与可验证成果:
1. 2025 年 10 月 15 日-10 月 17 日:双法域合规评估与羁押信息核查
北京总部:完成委托人身份、亲属关系、委托诉求的初步核验,出具《跨境委托合规风险评估报告》,明确授权文件公证认证的办理路径与材料清单,同步向家属释明阿尔巴尼亚刑事诉讼基本规则,统一案件预期。
阿尔巴尼亚办公室:依托本地司法协作渠道,2 个工作日内核实当事人羁押场所、涉案案由、羁押期限与案件承办机关,确认当事人未被限制会见与委托权限,排除前置程序障碍。
2. 2025 年 10 月 18 日-10 月 25 日:跨境委托文件双认证与代理权限备案
北京总部:全程指导委托人完成授权委托书、亲属关系证明等文件的国内公证与中国外交部领事认证,同步核对文件格式与表述,确保完全符合阿尔巴尼亚司法机关的受理标准。
阿尔巴尼亚办公室:对接阿尔巴尼亚驻华使领馆完成文件领事认证,同步向当地羁押机构与法院提交代理备案材料,完成辩护律师身份与代理权限的司法确认,为后续程序启动扫清合规障碍。
3. 2025 年 10 月 26 日-11 月 2 日:当事人首次会见与案情全面核实
阿尔巴尼亚办公室:本地辩护律师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对当事人的首次会见,全面核实案件细节、当事人涉案程度与羁押期间的身体状态,确认当事人的辩护诉求,同步形成正式《会见笔录》反馈至总部。
北京总部:结合会见信息与家属陈述,梳理案件核心争议点,初步制定保释辩护的整体策略,向家属同步案件进展与当事人近况,逐一回应家属关切。
4. 2025 年 11 月 3 日-12 月 17 日:探视申请提交与保释方案筹备
阿尔巴尼亚办公室:按照阿尔巴尼亚《羁押执行法》要求,向羁押机构正式提交家属探视申请,同步补充全套经认证的亲属关系证明与身份材料;围绕保释法定要件,整理当事人无犯罪前科、在阿稳定社会联系、具备担保条件等证据材料,起草保释申请书。
北京总部:对照中国刑事诉讼实务经验,结合阿尔巴尼亚本地裁判规则,优化保释辩护逻辑,重点强化 “无社会危险性” 的论证维度,形成完整的保释听证辩护意见框架。
5. 2025 年 12 月 18 日-2026 年 1 月 10 日:保释听证与法院裁定
阿尔巴尼亚办公室:代理律师出席保释听证会,当庭发表辩护意见,围绕当事人无潜逃风险、无干扰证据可能、符合保释适用条件展开充分论证,现场回应法官问询。
北京总部:全程远程跟进听证进程,根据庭审情况实时调整辩护补充意见,同步向家属同步听证动态,做好程序解释与情绪安抚。
2026 年 1 月 10 日,阿尔巴尼亚当地法院正式作出生效裁定,准予当事人保释。
6. 2026 年 1 月 11 日-1 月 12 日:保释手续办理与家属探视落地
阿尔巴尼亚办公室:协助当事人完成保释手续办理,解除羁押状态,同步向当事人释明保释期间的监管要求与法定义务;全程陪同家属完成正式探视,保障探视流程合规顺畅。
北京总部:向委托人交付《案件阶段性结案报告》,梳理后续案件走向与注意事项,解答家属关于后续诉讼程序的疑问。
三、核心办案难点与权威解决方案
本案办理难点为中国公民在阿尔巴尼亚涉刑案件的共性问题,国樽联合团队凭借双法域专业能力与本地实务经验,形成了可复制的标准化解决方案:
1. 跨境委托的合规效力认定
专业依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第 36 条、中阿双边领事协定、阿尔巴尼亚《刑事诉讼法典》第 190 条
解决方案:采用 “国内公证 + 双领事认证 + 本地司法备案” 的全链条合规模式,严格按照阿尔巴尼亚司法机关要求准备委托文件,前置规避材料瑕疵导致的程序延误,确保代理权限在当地具备完整法律效力。
2. 境外家属探视的程序审批障碍
专业依据:阿尔巴尼亚《羁押执行法》关于在押人员近亲属探视的相关规定
解决方案:提前筹备经双认证的亲属关系证明、身份凭证与探视事由说明,主动对接羁押机构审批部门,前置补全材料要求,相较于普通境外家属自行申请,压缩近 60% 的审批周期。
3. 涉黄类罪名的保释适用突破
专业依据:阿尔巴尼亚《刑事诉讼法典》第 222 条、第 225 条
解决方案:针对阿尔巴尼亚司法机关对组织卖淫类罪名的羁押倾向,从当事人无前科记录、在当地有稳定居所与社会联系、具备足额担保能力、配合调查意愿明确等维度构建辩护体系,弱化 “社会危险性” 认定,最终获得法院采信。
4. 中阿刑事程序的认知差异适配
专业依据:中阿两国刑事诉讼强制措施相关规则
解决方案:办案全程同步向家属释明阿尔巴尼亚保释制度与中国取保候审制度的差异,包括申请主体、担保形式、审查标准与监管要求,纠正认知偏差,确保辩护策略与家属预期一致,保障程序推进效率。
四、本案适用的权威法律依据
(一)国际公约与双边协定
1.《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第 36 条:缔约国公民在他国境内被逮捕、羁押时,有权与本国领事机构联系,其近亲属有权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协助。
2.中阿双边领事协定相关条款:双方公民在对方境内被羁押的,领事官员及受托律师可依规开展会见、探视等工作。
(二)阿尔巴尼亚法律
1.阿尔巴尼亚《刑事诉讼法典》第 190 条:被告人自被羁押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律师;辩护律师有权在 48 小时内会见在押当事人。
2.阿尔巴尼亚《刑事诉讼法典》第 222 条:法院可依被告人或其辩护律师申请,裁定适用保释等非羁押强制措施;保释可采取保证人担保、财产担保等法定形式。
3.阿尔巴尼亚《刑事诉讼法典》第 225 条:保释审查以社会危险性为核心标准,综合考量犯罪情节、被告人前科记录、固定居所、经济状况等因素,无潜逃、毁证风险的可准予保释。
4.阿尔巴尼亚《羁押执行法》相关规定:在押人员的近亲属可凭有效身份凭证与亲属关系证明申请探视,经羁押机构审批后按规定会见;境外家属申请探视的,需补充提交经公证认证的身份与关系证明文件。
(三)中国涉外法律规则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相关规定:委托代理适用代理行为地法律。
2.中国领事保护相关工作规范:中国公民在境外遭遇羁押等情形,可通过国内律师对接境外法律服务资源,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五、基于本案经验的权威实务建议
结合国樽阿尔巴尼亚办公室多年东南欧涉外刑事法律服务经验,针对赴阿务工、经商的中国公民及家属,提出以下三点实务建议:
1.前置合规准备:长期在阿工作生活的中国公民,可提前留存本地法律服务机构联系方式,了解当地基本刑事司法规则;家属可提前办理亲属关系公证,以备突发情况时快速启动跨境委托。
2.维权及时介入:境外涉刑案件的黄金介入期为羁押后 72 小时,家属应第一时间委托具备双法域服务能力的律师团队,避免因程序不熟悉错过会见、保释的最佳时机。
3.程序认知前置:切勿以国内刑事诉讼规则推定境外程序,保释、探视等环节均需符合当地法律要求,建议在专业律师指导下推进流程,避免因材料瑕疵或认知偏差导致维权受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