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想到,去河里摸点螺蛳,居然能把自己摸进看守所?不少人平时去河边休闲,顺手摸点螺蛳当下酒菜,都觉得这就是图个乐子,能有啥大问题。可浙江绍兴这俩男子,直接用亲身经历给所有人上了一课,就因为一晚上捞了一千多公斤螺蛳,现在已经被警方刑事拘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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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多人刷到这条新闻,第一反应都是至于吗?不就是点不值钱的螺蛳,又不是偷捞什么保护动物,至于动刑?可你不知道的是,这件事里的门道,绝大多数人都没搞清楚。

现在长江流域实行为期十年的禁渔政策,早就从干流覆盖到了各大支流。浙江绍兴的浦阳江是钱塘江的重要支流,每年3月到6月都是明确的禁渔期,这段时间正是螺类、鱼类繁殖的高峰期,所有水生生物都不允许非法捕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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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小看螺蛳,觉得它就是不起眼的小河鲜,它对水体的作用大着呢。螺蛳靠过滤藻类、分解有机碎屑为生,相当于整条河的天然净水器,是维持水体生态平衡必不可少的一环。

如果大量捕捞螺蛳,水里的藻类没人控制就会疯长,直接导致水质恶化,整条河流的生态系统都会跟着遭殃。这也是为啥捞螺蛳也会被法律管着,根本不是没事找事的规定。

这次俩人被抓,也不是刚好撞到临检碰了霉运,是警方接到明确的举报线索过来的。警方和渔政部门联合赶到现场的时候,俩人还在河里忙着捕捞,可以说是人赃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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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人根本不是顺手摸点玩玩,那是早就准备好了。专门挑了深夜没人的时候出动,还带了专业的捕捞工具,不然也不可能一晚上就捞满34袋,总重量超过一千公斤。

被抓之后审讯,俩人都说自己本来就是觉得,捞点螺蛳根本不算什么大事,才抱着侥幸心理深夜偷偷下水。这种“没啥大事”的想法,真的是所有类似案件当事人共同的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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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从来不会因为你“我不知道”就网开一面,犯法就是犯法,不懂法从来不是逃避处罚的理由。只要是在禁渔区禁渔期捕捞,达到一定数量就够得上刑事立案标准了。

咱们国家刑法早就写得明明白白,违反水产资源保护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用禁用工具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是要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的。

一千多公斤这个数量,放到哪儿的办案标准里,都远远超过了“情节严重”的门槛,俩人被刑事拘留,完全是合情合法的结果,一点都不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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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类似的案子,这几年在江浙沪一带已经曝光不少了,真不是什么新鲜事。可还是有好多人转不过弯来,对禁渔政策的理解还停留在“不能捞大鱼”,根本没把螺蛳河蚌这些当回事。

总觉得自己就是捞点小河鲜,值不了几个钱,警察才不会管自己。可实际上只要踩了红线,数量够了,直接就从行政违法升级成了刑事犯罪,到时候再后悔也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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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长江十年禁渔推进得越来越深入,从干流到支流的监管网络早就搭起来了,不光有群众举报,河道沿线也有不少监控,真要抱着侥幸心理偷偷干,被抓就是早晚的事。

这件事说穿了就是给所有人敲了个警钟,别拿“我以为没事”当挡箭牌,这种想法在法律面前根本站不住脚。要是每个人都去河里捞一把,用不了多久好好的河道就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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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个角度想,保护好水域生态,最后受益的也是咱们普通人,能一直看到清澈的河水,吃到干净的河鲜,这不比自己偷偷捞一千斤螺蛳赚那点钱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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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这个案子还在进一步侦办,后续怎么处理还要看检方的决定,俩人也得为自己的侥幸心理付出代价。说不准这就是今年最“亏”的犯法案例了,为了点螺蛳把自己送进去,怎么想都不值当。

参考资料:

羊城晚报 2人非法捕捞超1000公斤螺蛳被刑拘,为什么摸螺蛳会违法?

越牛新闻 绍兴俩男子深夜下水偷偷摸了1000多公斤螺蛳,警方:双双刑拘!

极光新闻 浙江俩男子深夜下水偷偷摸了1000多公斤螺蛳,警方:双双刑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