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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3日,陇东学院在《甘肃日报》刊登公告。
公告称,该校迟某某、曹某某、施某、孙某某、刘某5名聘用人员外出读博后未按期返校,史某某未经批准擅自离校脱岗,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之规定,经学校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拟依法解除与迟某某等6名聘用人员的聘用关系并注销其事业编制。
因未与本人取得有效联系或本人收到通知后未到校办理解聘手续,现通过公告方式予以送达。请以上人员自公告登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到所在部门及学校人事处办理工作交接手续或进行申辩陈述。逾期视为放弃权利,学校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保留追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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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网
编辑:陈琳玲
值周:黑浩川 胡亚玲
主编:李胜
生态环保普法宣传小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第七十一条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或者污泥处理单位应当安全处理污泥,保证处理后的污泥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对污泥的流向、用途、用量等进行跟踪、记录,并报告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将污泥处理设施纳入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推动同步建设污泥处理设施与污水处理设施,鼓励协同处理,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和补偿范围应当覆盖污泥处理成本和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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