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李翊溦报道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以下简称《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学习宣传工作,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全面有效实施,切实提升各级干部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能力水平,6月12日,自治区党委统战部、自治区民委、自治区政协民宗委联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专题宣讲活动,邀请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办公室杨承西副主任授课。自治区党委统战部、自治区政协、自治区民委以及呼和浩特市各有关部门单位、旗县区民委干部和自治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基地相关人员等,近200人参加本次学习。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本次宣讲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不断提高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能力和水平》为主题。宣讲授课人结合当前民族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从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立法工作启动背景历程、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主要内容以及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需要把握的重点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新时代民族工作法律法规体系等5个方面,系统阐释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立法背景、核心要义、法律条款和实践价值。宣讲过程中,授课人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深入浅出地解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中关于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权利义务、保障机制、责任落实等重点内容。同时,结合民族地区工作实际案例,讲解依法开展民族工作、化解民族领域风险隐患、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具体方法,深刻剖析了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重要性、必要性,厘清工作思路,让参会人员对新时代民族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建设有了更加系统、深刻的认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此次专题宣讲活动,进一步深化各相关部门干部职工对民族团结进步法律法规的理解与把握,切实提升大家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处理民族事务的能力。参会人员全程认真聆听、细致记录,学习氛围浓厚。大家纷纷表示,本次宣讲内容详实、指导性强,既有理论高度,又贴合工作实际,有效夯实了民族工作法治理论基础。下一步,自治区民委将整合优质宣讲资源,组织宣讲团成员赴盟市、企业和基层开展多层次宣讲,精准解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核心要义、法律条文、政策内涵和实践要求,持续深化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落地落实。

统筹 牧仁

审核 乌日嘎

新媒体编辑 张欣

声明: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内蒙古画报》官方微信

点击“在看”,分享给更多人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