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归谁所有?缴存住房公积金有没有户口限制?
答: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全部属于职工个人所有。缴存住房公积金没有户口限制,只要是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从业人员,户口在农村、城市或外地均不受影响。
注意事项:
职工符合提取或贷款条件的,可按规定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或申请公积金贷款。
2.新设立单位,想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
答:
(1)《单位缴存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2)《个人账户设立登记表》(加盖公章或财务章);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意事项:
(1)表格可通过郑州住房公积金官网“文件下载”获取。
(2)公积金帐号和单位帐户由柜台生成,其他信息据实填写。
3.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怎样确定的?
答: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新录用和新调入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的当月工资。缴存基数每年7月初调整一次,需符合规定范围:
上限:不超过郑州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下限:不低于郑州市上一年度劳动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4.公积金提前部分还款是缩短年限好还是减少月供好,哪个划算?
答:两种方式没有特别合算的说法。缩短年限的特点是在月还款额保持原有标准不变的前提下,以提前归还的本金冲抵贷款余额,压缩剩余贷款期限;减少月供的特点是贷款剩余总期限保持原定合同期限不变,以提前还款抵扣本金后重新测算月供,降低每月还款额。因此,借款人应根据自身经济状况选择,业务系统会自动核算剩余年限与月供变化。
5.配偶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本人未缴存公积金,能在郑州贷款购房吗?
答:以配偶身份申请即可。异地缴存公积金在郑州购买住房时,只要符合郑州公积金贷款条件,可办理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贷款额度、首付比例、贷款利率、贷款期限等审批标准,与郑州市本地正常缴存公积金职工执行同等认定规则。
注意事项:
由于配偶异地公积金账户未接入郑州公积金业务系统,账户内余额不可直接抵扣还贷本息,贷款月供仅可从借款人本人签约绑定的还款银行卡划扣。
6.群众本人未办理郑州公积金贷款,却持续收到他人公积金贷款还款提醒短信,遇到该情况该如何解决?
答:该情况通常是由于原借款人更换手机号后,未及时在公积金中心变更预留联系方式所致。请拨打12329客服热线反馈,工作人员会通过业务系统核查实际借款人信息,登记反馈并联系借款人办理预留手机号变更。待借款人完成变更后,群众将不会再收到此类短信。
注意事项:
在问题解决前,可直接忽略此类还款提醒短信。无需对短信中提及的贷款承担任何还款责任,该债务仍归属于实际借款人。
来源:郑州住房公积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