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新规来了!
住建部官宣公积金大变革:以后装修、物业费或将都能提公积金!
6月5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这是2002年、2019年两次修订后,《条例》迎来的又一次系统性调整。整体围绕拓宽使用、扩容人群、优化便民三大方向:
1. 扩大使用范围
从“购房”、“租房”拓展到“修房”、“养房”,让资金用途更丰富。首次将装修、物业费纳入法定提取情形,并设“其他住房消费”兜底条款。
征求意见稿第二十四条明确,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
(一)支付房租的;
(二)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三)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四)装修自住住房不超过一定额度的;
(五)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的;
(六)离休、退休的;
(七)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的;
(八)出境定居的;
(九)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住房消费情形。
2. 扩大覆盖人群
明确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灵活就业从业者可自愿参保公积金,落地细则交由各设区城市自主制定,打破公积金仅限单位职工缴存的历史局限,新市民、自由职业者正式被纳入公积金保障体系。
3. 提升服务效能
公积金贷款审批时限由15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加快全国公积金数字化、异地互通建设,减少跨城置业公积金使用壁垒,方便人口流动背景下异地购房需求落地。
其实,对于南通人来说,这次修订中有不少内容,其实并不陌生——因为南通早在3月底就就出台本地公积金调整政策:
1、购房提取范围扩大,本人、配偶、子女、父母均可互提公积金买房;
2、物业费可提取公积金,每年最高可提10000元用于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
3、多孩家庭贷款额度大幅提升,二孩家庭可多贷30万元,三孩家庭可多贷50万元;
4、灵活就业人员享同等待遇,连续缴存满6个月,与单位职工贷款政策一致;
5、人才购房再加码,使用人才房票购房,贷款额度再增30万元;
6、贷款次数认定放宽,一年内购买改善性住房,不计入贷款次数,参照首套房政策执行;
南通公积金新规多项内容刚好对上国家最新征求意见稿,目前,国家层面的《条例》修订还在征求意见阶段,到正式颁布实施还有一段路要走。
但方向已经很清楚了——公积金这笔“沉睡的钱”,正在被一点点唤醒。
你觉得每年能提公积金,对你生活帮助大不大?
你最希望公积金还能用在哪些地方?
欢迎评论区聊聊——
编辑:八千里
主编:芷儿
本文系南通楼市说说原创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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