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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鹰潭市余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期进行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类别涉及普通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共128批次。其中125个批次合格,3个批次不合格。监督抽检信息表详见二维码附件。
不合格信息如下:
余江区小荣水果店(个体工商户)售卖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含量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
鹰潭余江区众万加商贸有限公司售卖的桑葚(盒),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含量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
鹰潭市余江区老邓蔬菜批发部售卖的螺丝椒,噻虫胺残留量含量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
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二氧化硫:二氧化硫对食品的作用主要体现在防腐、抗氧化、漂白和护色等方面,但需严格遵守安全标准以避免健康风险,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如引发呼吸道刺激、过敏反应等。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是一种广谱高效的食品防腐剂,主要作用是抑制霉菌、酵母菌和细菌的生长,从而延长食品的保质期。脱氢乙酸钠在毒理学上并不属于高毒成分,且进入人体后是能够被正常代谢掉的,不会在体内无限堆积。
噻虫胺:是一种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分别防治姜蛆和蚜虫。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上述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蔬菜中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鹰潭市余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