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山西省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我省将把具备条件的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适宜耕作、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现代化良田。到2030年,力争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3050万亩,包括我市等6市的汾河谷地区主攻灌排设施建设。
依据气候、地形、水土、耕作制度等因素,全省划分为5个建设区域。其中,汾河谷地区包括太原、忻州、吕梁、晋中、临汾、运城6市的47个县(市、区),主攻灌排设施建设,提高灌溉保证率,完善现代化耕作条件,提高土肥水利用率等。
灌排设施建设中,优先在灌溉水源保障程度高、骨干工程完善的区域配套田间工程,合理选择先进的节水灌溉模式和灌溉首部控制设备。强化田间工程与水源工程、骨干水利工程配套,到2030年,全省总灌溉面积达到2476万亩。同时,科学布局田间沟渠管网、涵洞、排水井等农田灌溉与排水设施,打通灌排堵点、断点,到2030年,初步建立起设施完备、循环通畅、排蓄可控的农田沟渠网络体系,全方位提升农田防灾减灾能力。
实施方案提出,对资源禀赋好、生产潜能大、不在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建成的高标准农田,按要求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因配套建设农田基础设施需少量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建设前后项目区内耕地面积原则上不得减少,确需少量减少的,由县级政府组织编制永久基本农田调整补划方案,并由其自然资源部门按规定履行备案程序。(何宝国)
来源:太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