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湖南一体彩中心分中心主任

被扣走20多万绩效

仲裁不受理

他直接起诉至法院

案件回顾

唐某曾任职于湖南长沙某体彩中心,2010年12月至2017年11月担任长沙分中心主任。双方于2007年12月20日签订聘用合同,期限至2010年12月19日,合同到期后多次续签,劳动关系持续至2023年10月。

2009年1月,该中心通知要求各网点追缴欠款,分中心主任承担担保责任;2015年2月,中心出具会议纪要,明确未按要求完成追款的分中心主任,可从工资或奖金中扣款。

该中心依据2015年会议纪要,于2015年2月至2017年1月累计扣除唐某绩效及奖金22.8万余元。

为要回绩效奖金,唐某向湖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确认劳动关系并索要23.3万余元欠发工资,2025年1月仲裁按不予受理处理。唐某不服,遂向一审法院起诉维权。

一审判决:

纪要未经民主程序且未公示无约束力

体彩中心需返还22.8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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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一审由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审理。

庭审中,体彩中心自称,上述纪要经班子会讨论并最终决定,但未经过工会商议,也未向中心全体劳动者公示。

法院审理过程中,重点援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法院指出该纪要未经工会讨论决议,也未向全体劳动者公示,故不对唐某产生约束力。

因扣除依据无效,体彩中心应向唐某返还绩效工资及奖金共计22.8 万余元。法院对超出部分因金额不符、证据不足予以驳回。

二审判决:

驳回体彩中心上诉

维持一审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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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服一审判决,体彩中心提出上诉,请求改判驳回唐某的全部一审诉讼请求。二审法院认为,体彩中心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

今年3月18日,长沙市中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申工社综合整理自红星新闻等

本期编辑:高辰菲

视频制作:万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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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观号作者:申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