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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汇丰苑食品有限公司(来源:网络截图)

近日,青岛汇丰苑食品有限公司因生产的蓝莓芝士馅违规添加食品添加剂,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要求,被监管部门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合计罚没2.15万元。

“西市监处罚〔2026〕12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抽样检验,该公司生产的“蓝莓芝士馅”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含量为0.0885g/kg。根据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该产品中不得使用该种添加剂。

青岛汇丰苑共生产该批次不合格产品23箱,生产成本为5890.09元。2025年7月23日,上述产品全部作为月饼馅料销售完毕,销售价格为320元/箱,货值金额共计7360元,违法所得为1469.91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5修正)》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莱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违法所得1469.91元,并处罚款20000元,共计约2.15万元。

企查查平台信息显示,青岛汇丰苑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1月22日,法定代表人赵承先。

相关信息显示,该公司主营水果馅、枣泥、豆沙、莲蓉及豆类、花生、无蔗糖馅料和糖浆等生产。(信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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