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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网民在网络平台发布不实信息,恶意抹黑柳城县民族宗教局、柳城县东泉镇文岩寺,编造文岩寺教职人员违反戒律、借教敛财、内部管理混乱等虚假信息,引发网民关注转发,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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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不实信息△

经全面核查,该网民为博取网络关注,蓄意凭空捏造虚假事实,恶意造谣中伤国家机关与宗教场所。不实信息传播后,严重损害宗教行政部门公信力、玷污宗教场所声誉,扰乱网络公共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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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公开道歉△

事件发生后,柳城县委网信办协同县委统战部、公安和东泉镇等部门迅速介入调查,公安部门依法查清其违法事实并作出行政处罚。办案民警向当事人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宗教事务条例》及网络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当事人深刻认识自身行为的违法性与危害性,主动发布公开道歉信,承认所述内容纯属虚构,并承诺今后严守法律法规,规范网络言行。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切勿为博流量、泄私愤编造散布虚假信息,恶意抹黑机关单位、宗教场所及个人。广大网民要坚守法律底线,尊重宗教信仰自由,自觉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编造传播网络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始终坚持零容忍,依法严厉打击查处。

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造谣者可能面临三个方面的法律责任:

一是刑事责任。《刑法》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是行政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网络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也作了相关规定。

三是民事责任。《民法典》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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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来源:网信柳城

值班编辑:凌诗

责任编辑:韦晓平

值班总编:冯艳芳

责任监制:徐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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