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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来宾市忻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接到报警:在国道242线忻城县城关镇清水河路段,一辆电动车与一辆摩托车发生碰撞,有人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

民警赶到现场后看到,一辆二轮电动自行车倒在道路右侧,车头已经损坏,车身碎片和车主的随身物品散落在周围;在对向车道的外侧位置,另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倒在地上,车身有明显的刮痕,事故发生时的刮擦痕迹在路面上延伸了约10米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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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了解,事故总共造成三人受伤,分别是摩托车驾驶人肖某、电动车驾驶人樊某,以及电动车上搭载的乘客王某,好在三人均只是轻微伤,没有大碍。据悉,电动车驾驶人樊某今年刚满16岁。

根据当事人陈述及监控视频,事发时两车同向从县城往红渡镇方向行驶,樊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在前,肖某驾驶摩托车在后。行至事故路段,樊某未停车观察便左转进入岔路;而肖某车速较快,经过路口时未减速。当双方发现危险时已来不及采取措施,两车随即相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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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管部门全面调查后认定:当事人樊某驾驶非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左转弯时,未注意观察其他车辆行驶情况,未让直行车辆先行,其行为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当事人肖某驾驶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时,未减速慢行、仔细观察路况,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负事故的次要责任。乘客王某无违法行为,不承担责任。

这起事故中,驾驶人樊某刚好16岁,正值骑行电动自行车的最低法定年龄,但“可以骑”不等于“骑得对”。

由于国省道平交路口是机动车、非机动车以及行人等多种交通流交叉、合流和分流的地方,加上国省道普遍车流量大,车速较快,一旦发生事故,伤亡概率极高。所以在国省道路口进行左转弯时,驾驶人要做到一停、二看、三左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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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视野开阔的位置停车

一停

左转前,选择视野开阔的位置停下来,不要在停有车辆、房屋、弯道等遮挡视线的位置左转,以免遮挡视线发生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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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后瞭望

二看

进行前后瞭望,注意发现路口的其他车辆、行人和其他不安全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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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左转向灯或使用手势发出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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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安全后左转

三左转

等道路上没有车辆通过、车辆距离较远,或车辆已经完全停下来让行后,打开左转向灯或使用手势发出信号,在确认安全后左转,注意请勿抢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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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廖旭峰 钟春

值班编辑:陈如凯

内容来源:来宾交警、南宁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