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海洋经济发展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关于支持青年参与现代海洋渔业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激发青年建设“蓝色粮仓”的热情干劲,加快浙江海洋渔业向科技化、绿色化、高值化、融合化跃升。文件自2026年6月10日起施行。
《意见》提出5方面主要任务。一起了解~
加强人才引育
统筹落实各级人才政策,重点支持在水产种业振兴、深远海养殖、渔业装备设施创新、智慧渔业建设等领域表现突出的优秀青年人才参评各类人才计划项目。
组建海洋渔业工程专业技术职称评委会,健全海洋渔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鼓励符合条件的海洋渔业青年从业人员申报专业职称、评定技能等级。
强化全省海洋渔业科技创新联盟载体作用。积极遴选优秀青年科研人员参与海洋渔业重大课题攻坚,支持有能力的青年骨干担任课题项目负责人。
鼓励省内涉海涉渔高校、科研院所与海洋渔业重点企业共建产业学院,参与企业技术孵化项目或选派青年专业骨干挂职“科技副总”。支持符合条件的海洋渔业企业设立博士后工作站、打造技能大师工作室,吸纳青年人才开展科研创新和技能传承。
结合“千名乡村运营职业经理人培养计划”,加快推进渔村运营人才队伍建设。支持青年以承包、租赁、入股、合作等方式利用渔村闲置地、闲置厂房等开展乡村经营。
支持海洋渔业重点发展地区探索建设海洋渔业专业性人力资源服务体系、产业体系。建立健全校企人才供需对接长效机制。
深化技能提升
统筹中央高素质农民培训资金和省级海洋经济发展资金,支持开展海洋渔业职业技能培训。
引导支持海洋渔业企业按需设立学徒岗位,对新招用职工、在岗职工和转岗职工进行学徒培养,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支持省渔业互保协会在“浙渔好老大”培育中将青年船长比例提高至30%,纳入培育对象后按规定给予奖励,并在互保保费、协会委托贷款等方面享受优惠补贴。
鼓励青年渔民参加全省海洋渔业安全技能竞赛,对获得个人一等奖的推荐评选“浙江金蓝领”。
扶持就业创业
支持海洋渔业重点发展地区、以海洋渔业为主导产业的省级海洋产业提质增效倍增平台,引入青年创业团队。
对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初次创办现代海洋渔业企业,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后,符合条件的按照现代农业企业享受创业补贴,并按规定享受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对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到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现代海洋渔业企业就业的,符合条件的按照现代农业企业享受就业岗位补贴。
对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在海洋渔业领域从事灵活就业的,按规定享受社保补贴。
对招用高校毕业生的海洋渔业领域小微企业,按规定享受社保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优化营商环境
推进渔船审批许可“一件事”服务集成改革,迭代升级“渔小二”审批系统,持续提升渔船渔民政务服务数字化、便捷化、精准化水平。
鼓励青年船东、船长参与渔船公司化经营管理和示范性引领船建设。对实施渔船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验收通过后,按规定享受资金补助;对打造示范性引领船的,验收通过后,按规定享受中央资金和省级统筹资金补助。
积极协调金融机构,为符合条件的海洋渔业创业青年提供渔船抵押贷款、经营信用贷款等服务及优惠利率。
鼓励相关机构对参保互助保险的海水养殖青年经营主体,在保险方案个性化定制、建立业务办理快速通道等服务方面给予支持。
全面实施海洋综合行政执法领域“轻违不罚”制度,依法给予容错空间,保护青年参与海洋渔业建设的积极性。
营造浓厚氛围
积极推荐海洋渔业优秀青年参评各类荣誉奖项,大力宣扬先进典型事迹。支持青年参与各类国际国内海洋渔业领域交流合作、展会论坛等活动,拓宽青年视野、提升专业能力。
推动海洋渔业向智能化、绿色化、现代化转型的成就,吸引更多青年投身海洋渔业建设。鼓励海洋渔业重点发展地区引导海洋渔业青年从业人员参与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等有关方面组织的各类活动。
《意见》各地海洋渔业主管部门要强化主体责任,切实把青年工作作为加快现代海洋渔业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地人力社保部门要主动做好就业创业补贴政策的宣传推介、统筹落实等工作。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会同海洋渔业部门,指导支持符合条件的海洋渔业企业及有关人员按规定享受各类政策补贴。
编辑:任珈妮
责编:李为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