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若只是占有性的
它本身就没有任何价值
作者丨罗素
01.
很奇怪,大多数社会对待爱的态度呈现出两面性:一方面,爱是诗歌、小说、戏剧的核心主题;另一方面,它却被许多严肃的社会学家完全忽略,他们认为爱对于经济或政治改良计划而言并非必需。在我看来,这种态度是不正确的。
我将爱视为人生中最重要的事物之一。任何制度,只要它不必要地干涉爱的自由发展,我便认为它是一种坏的制度。
“爱”这个词若使用得当,并不一定专指两性关系。爱是一种充满情感的关系,不仅涉及身体,更涉及心理。爱可以达到任何热烈的程度。像戏剧《特里斯坦与伊索尔德》中所表现的那种情感,与无数男女的亲身经历是吻合的。
能够将爱的情感艺术地表达出来,这种能力并不常见;但爱这种情感本身,至少在欧洲是相当普遍的。在有些社会里,爱的情感比其他社会更为常见,我想这并非因为各地人民的性情不同,而是由于各地的制度与风俗存在差异。
在中国,爱的情感颇为罕见;在中国历史上,爱几乎成了那些受不良妃子蛊惑的昏君的标志。中国传统文化反对一切强烈的情感,认为一个男子无论处于何种境况,都应保持理性的主导地位。这一点与18世纪早期的欧洲相似。
我们经历过浪漫主义运动、法国大革命和欧洲大战,因而意识到人生中理性的部分并不像英国女王在位时期人们所期望的那样占据主导地位。而且,理性在创造精神分析学说的同时,就已经背叛了其自身的职责。
现代生活中有三大非理性活动:宗教、战争与爱情。三者皆属于非理性范畴,但爱情并非反理性——换言之,一个理性的人能够合理地享有爱情的存在。在现代世界中,宗教与爱情之间存在一种对立。我不认为这种对立是不可避免的;它源于基督教与其他宗教的不同:基督教根深蒂固地建立在禁欲主义之上,正因如此,宗教与爱情才形成了对立关系。
02.
然而在现代世界里,爱情还有一个比宗教更为危险的敌人,那就是人们工作和经济上的成功原则。
人们普遍认为——尤其是在美国——一个人不应该让爱情妨碍自己的事业,若有人为了爱情而牺牲事业,那他就是个傻子。然而,此事与人间所有事情一样,需要一种平衡。为了爱情而完全舍弃事业,虽然有时或许堪称悲壮,但总体而言是愚蠢的;为了事业而彻底牺牲爱情,同样愚蠢,而且丝毫不具备悲剧意义上的英雄气概。然而,在一个人人争名逐利的社会里,这种情况仍会发生,并且不可避免。
我们不妨留意一下当今一个典型商人的生活,尤其是美国的商人:从他成年之初起,所有最优秀的思想、最旺盛的精力,全都用于发财致富,其余的一切在他看来不过是无关紧要的消遣。年轻时,他偶尔靠嫖娼来满足肉体需求;不久后结婚,但他的兴趣与妻子的兴趣全然不同,从未真正与她亲密无间。
他每天很晚才疲惫不堪地回到家,第二天早上又在妻子未醒之前就出门了。到了礼拜天,他便去打高尔夫球,因为他需要运动来保持健康,以便继续为赚钱而奋斗。在他看来,妻子的兴趣大多属于女人的世界,他虽然认可,却并不想参与其中。他既没有时间经营婚内的爱情,也无暇顾及婚外的恋情,只是因公外出时,或许还会偶尔寻花问柳。他的妻子在性方面多半对他冷淡,这并不奇怪,因为他从未花时间去追求她。在潜意识中,他感到不满足,却不知原因何在。
他将这种不满足感大部分排遣在工作中,有时也通过其他不甚可取的方式发泄,比如观看拳击比赛或打压激进分子,从中获得一种施虐般的快乐。他的妻子同样不满足,她靠着浸淫于次等文化来消磨岁月,并通过责难那些生活自由的人来维护自己的德行。如此一来,夫妻双方在性生活上的不满,便转而化作了对人类社会的憎恶,且往往披着公德心与崇高道德标准的外衣。这种不幸的发生,主要源于我们对性需求这一观念的误解。圣保罗显然主张,我们之所以需要结婚,仅仅是因为有做爱的机会,这一观点曾得到基督教道德家们的一致推崇。这些道德先生由于厌恶性,竟对性中美好的方面视而不见;结果,从小接受这种教育的人,活了一辈子,竟对自己最优良的潜能都毫无认识。
爱情绝不只是性交的愿望。爱情是逃避寂寞的主要途径,而寂寞使大多数男女在一生中的大部分时光里备受煎熬。大多数人对冷酷的人世以及人类所能达到的残酷程度,都怀有一种深沉的恐惧。因而他们渴求人间的真情,而这种渴求又常常被男人的粗暴、鄙陋或鲁莽的姿态,以及女人的喋喋不休所掩盖。只要男女之间拥有热烈的爱情,这些事情就不会发生;爱情能够攻破自我的壁垒,孕育出一个合二为一的新生命。
大自然造人,并非要人各自孤立,因为人若没有异性的帮助,便无法完成生物学上的目的;而且,文明人若没有爱情,也不能充分满足自己的性本能。倘若一个人的整个生命——肉体的与精神的——未能全身心地投入性关系之中,那么性本能是无法完全满足的。那些从未体验过相互愉悦的爱情中那种酣畅的亲密与真挚情谊的人,实在是失去了生命所能赐予的最美好的东西;他们会无意识——即便不是有意识地——感受到这种损失,结果,因失望而常常生出嫉妒、压迫与残酷的行为。
让热烈的爱情获得应有的地位,这理应成为社会学家关注的问题。因为假如人们失去了这种体验,他们的发展便无法达到充分的高度,也就无法对他人产生仁爱的热情;而若没有这种热情,他们的社会活动势必是有害的。
大多数人只要具备适当条件,在生命的某个时期都会经历热烈的恋爱。然而,没有经验的人很难将热烈的爱情与一时的诱惑区分清楚,尤其是那些在深闺中受过良好教育的女子——她们从小被父母师长教导:如果一个女子不爱一个男子,她是不会与他接吻的。这样的女子尤其难以明白上述区别。假如我们希望一个女子到结婚时仍是处女,那么她平素所受的教育和获得的经验,反而会使她极易坠入别人临时设置的性诱惑圈套;而一个有性经验的妇人,则更容易把这种诱惑与真正的爱情区分开来。
这无疑是造成不幸婚姻的一个常见原因。即便是彼此相爱的人,只要一方或另一方觉得爱情是罪恶的,他们的爱情也会受到伤害。这种心理也许并非全无根据。例如巴涅尔的私通确实是一种罪过,因为他因此使爱尔兰的希望延迟了多年才得以实现。即便罪过的心理毫无理由,爱情同样会受到损害。
倘若爱情要结出它所能达到的一切善果,它必须是自由的、慷慨的、不受拘束的、倾心尽力的。
03.
习俗式的教育让人在潜意识中觉得爱情带有罪恶的成分——这种心理,不仅女人有,男人也有;不仅拘泥礼教的人有,自命思想解放的人同样逃不脱。这种态度带来了诸多影响。它常常使男人在性爱中表现得兽性、笨拙,且缺乏体贴与同情,因为他们无法温文尔雅地表达自己的爱意,也无法确定女人的情感。对于性爱最后阶段应循序渐进、以使女人获得愉悦这一点,他们更是所知甚少。
事实上,他们往往不知道女人也应该拥有快乐的体验;如果她未能感到快乐,那便是情人的过失。受过习俗教育的女人常常带有一种冷淡的矜持,在身体方面十分拘谨,不愿轻易让人靠近。手段高明的求爱者或许能克服这种怯懦而达到目的;但如果他欣赏并夸奖女人的谨小慎微,将其视为贞操的表现,那他多半难以成功。结果便是,婚后多年,夫妻关系依然勉强而流于形式。在我们祖父那一代,做丈夫的从不希望看到妻子的裸体,而妻子若听到这样的提议也会惊恐不已。这种态度在今天仍比我们想象的更为普遍,即使在那些不受此类束缚、思想相对进步的人当中,许多旧习惯的约束依然难以避免。
在现代社会,爱情充分发展还面临一个心理上的障碍,那就是许多人害怕失去自己的个性。这是一种愚蠢的恐惧心理,却又相当现代。个体本身并非目的,它必须与外部世界发生富有成果的接触。而要与世界产生联系,它就不可能保持孤立的独立状态。一个藏在玻璃箱里的个体会枯萎,而一个在与人类接触中自由发展的个体则会变得更加充实。爱情、子女与工作,是个体与世界上其他人发生接触的源泉。
在时间顺序上,三者之中爱情最先出现。而且,男女之间的爱情对于父母对子女的爱也至关重要,因为孩子容易模仿父母双方的特征;倘若父母彼此并不相爱,当双方的特征在孩子身上显现出来时,各人只会欣赏自己的特征,而对对方的特征感到苦恼。工作并不总能使人获得与外界有益的接触,这取决于我们以何种精神去工作。以金钱为唯一动机的工作无法产生这种效用;唯有体现出某种奉献精神的工作——无论是对人、对事还是对某个理想——才具有这样的价值。
爱情如果仅仅是占有性的,它本身就毫无价值,正如只以金钱为目的的工作一样。要使爱情发挥出刚才所说的那种价值,我们必须像尊重自己一样尊重爱人人格,并且需要了解对方的情感和愿望,如同体察自己的内心一般。换言之,我们不仅要有意识地,而且要出于天性地将自己的情感扩展,以包容对方在内。那种源于基督新教、部分源于浪漫主义运动的愚蠢的个性崇拜,加之我们这个竞争好胜的社会,使得上述那种爱情变得十分难得。
现代的思想解放,反而让真正的爱情面临一种新的危险。
当人们在每个微小的冲动下就倾向于发生性关系,而不再有任何道德上的防范时,他们会养成一种习惯,将性与真挚的情绪割裂开来,也将其与爱情割裂开来。他们甚至可能把性与厌恶的情感混为一谈。
关于这一点,阿尔都斯·赫胥黎的小说中有极好的例证。他笔下的人物,和圣保罗一样,认为性交只是一种心理上的发泄;性所能联结的那种更高价值,他们似乎毫无所知。从这种态度到禁欲主义的复兴,中间只差一步而已。
爱情有它自己理想的模式,也有它自身道德上的标准。这些理想和标准被两件事弄得混乱不堪:一是基督教的道德说教,二是当今许多青年对一切性道德不加分辨的反抗。脱离爱情的性交无法使我们的本能获得深刻的满足。我并不是说脱离爱情的性交绝不应该发生——因为要杜绝它,就不得不设计一套极为严格的障碍,而这套障碍也会使爱情难以产生。我的意思是,脱离爱情的性交没有什么价值,最多只能视作通往爱情的一种实验。
因此,爱情应当在人生中拥有一个被承认的地位——在我们看来,这一要求十分重要。然而,爱情是一种不受支配的力量,倘若任其自由,它便会跳出法律与习俗的界限。
只要不涉及孩子的问题,这或许关系不大;但一旦有了孩子,情况便不同了,爱情就不再是自足自为的,而是为种族的生物学意义上的目的服务。我们应该建立一种与儿童相关的社会伦理道德,在发生冲突时,这种道德可以制衡热烈爱情的要求。不过,一种聪明的伦理会将这种冲突减少到最低限度,这不仅因为爱情本身是美好的,而且因为父母彼此相爱,对子女也是有益的。聪明的性伦理的主要目的之一,便是在保障孩子幸福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减少对爱情的干涉。
但这个问题,要等我们研究过家庭问题之后,才能进一步探讨。
罗素|著 文章选自《幸福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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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三种感情,单纯而热烈,支配着我的一生:对爱情的渴望、对知识的追求,以及对人类苦难不可遏制的同情。
这句话照亮了他98年人生的漫长旅程。
为什么今天依然要读罗素?
因为他坚持唤醒那些我们生来就懂,却在成长中遗忘的真理:
“幸福不是目标,而是道路。”
“爱不是完美,而是勇气。”
“人生不是问题,而是需要亲身书写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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