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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媒体报道,一位游客在三亚某餐饮店用餐,下单了4只泰国濑尿虾,账单显示大号泰国濑尿虾单价为每千克1512元,重量约0.685千克,合计1035元。但该游客事后怀疑“被宰”,随即报警、拨打12345投诉,并在网上曝光。
事件迅速发酵,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报表态称,一旦查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从严处理,绝不姑息。但经专家辨认,该店提供的虾确为泰国濑尿虾,进货价约480元一斤,售价756元一斤,符合三亚政府调控价。吃过同款虾的食客也纷纷发声,认为价格合理;另有其他商家透露,这种虾的成本很高,进货50斤至少会死20斤,损耗率极大。
但很多不明真相的网友被该游客“四只皮皮虾1000块”之类的说法误导,以为商家卖的是普通小皮皮虾卖出天价,从而盲目站队,对店家进行了网暴,甚至大量威胁电话骚扰。谁也没想到,涉事店主在5月5日得知此事后突发脑出血去世,年仅43岁,家中留下妻子和两个孩子。
目前该游客已删掉了所有爆料内容,其视频平台账号也已经改名,还注销了团购账号。
我是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李肖峰律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为消费者提供了五种维权途径:协商和解、请求消协调解、向行政部门投诉、仲裁、诉讼,这些都是合法、理性的选择。并不是说网络曝光不可以,但必须建立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并且应给商家留出解释和纠正的时间。
根据照片显示,账单上有游客的签字,这说明下单时消费者已明知价格,如果当时觉得不合理,完全有权当场提出退换或要求解释,但她没有这么做。事后却以“四只皮皮虾”等春秋笔法模糊事实,引导网友误以为遭遇天价宰客,进而对商家发动网络暴力。店主年纪轻轻突发脑出血去世,虽然不是直接因果,但很难说与这场网络暴力无关。
如果消费者在曝光过程中使用了“宰客”“黑店”“骗子”等措辞,而事后经查实不存在价格欺诈,那么对商家名誉就造成了不可逆的损害,消费者可能构成名誉侵权,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可能面临行政或刑事责任。
消费者维权,不是为了斗气,而是为了依法获得公正的结果。
放弃合法、高效的救济渠道,选择以舆论为武器,最终可能导致两败俱伤。
维权应当有理,维权也应当有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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