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笔者通过深学细悟生态环境法典,结合基层一线执法工作实际,认为基层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应从“学什么、怎么学、如何用”三个层次学好、用好生态环境法典,明确贴合一线执法的实践路径,这样才能更好地将生态环境法典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筑牢基层环境执法的法治根基。
锚定核心内容,明确“学什么”
基层生态环境执法直面一线,工作十分繁杂而具体,因而,学习生态环境法典切不可盲目跟风、泛泛而学,必须紧扣执法实际,结合具体案例,聚焦工作需求,精准锁定学习的核心内容。
要认真学习生态环境法典整体框架与核心体系。重点掌握“总则统领、分则细化、附则衔接”的结构特点,聚焦5编1242条中与基层执法密切相关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法律责任等章节,梳理出生态环境法典整合10部现行法律后的23项核心条款变化。如,将原分散的“排污监管”规定整合至污染防治编,实操层面可直接对照梳理清单,快速查找对应条款,做到对生态环境法典全貌了然于胸、核心内容随手可查。
要认真学习执法核心条款。重点研读排污许可、按日计罚、双罚制、行刑衔接等日常执法高频条款。比如,结合“排污许可管理专项学习”案例,重点掌握生态环境法典第174、179条、181条“一证式”管理要求,明确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的认定标准、法律基础、多项管理要素等内容,再进一步整理成“执法条款对照表”,标注条款适用场景,执法时可直接对照使用。
要认真学习“严管与厚爱结合”相关规定。深入钻研“轻微不罚”“过罚相当”及帮扶指导条款,结合轻微不罚典型案例,提炼出“轻微不罚适用四要件”(无主观恶意、情节轻微、未造成危害、主动整改),形成简单易懂的判断标准,为后续执法实操提供清晰指引,切实提升学习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坚持深学细悟,掌握“怎么学”
针对基层执法实操性强的特点,要结合学习和执法案例,明确操作步骤,可以采取4种方法高效学习法典。
逐字逐句精读+重点标注法。要逐编逐章研读生态环境法典原文,逐句揣摩条款内涵,对照新旧法规梳理差异,用不同颜色笔标注核心条款(红笔)、疑难条款(蓝笔)、高频条款(黄笔),并在条款旁标注对应执法案例编号和适用要点。比如,学习“按日计罚”条款时,标注辖区某化工企业拒不整改超标排污案的适用细节,后续查阅时可快速关联案例,加深理解。
案例对标学习法。选取辖区3起—5起典型执法案例(涵盖水污染、大气污染、固废污染、轻微违法等类型),逐一拆解案例流程,对照生态环境法典对应条款,梳理“案例违法事实—对应法典条款—执法流程—证据固定要点”,形成“案例—条款对标表”。比如,结合非法处置废油桶案,逐一对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条款,在对标中深化理解,实现“学一条条款、会一类案例、懂一项执法”。
问题导向靶向学习法。梳理过去执法中遇到的痛点难点。如,法规衔接不畅、轻微违规与一般违法界定不清等,建立“问题清单”,针对性研读生态环境法典相关条款。比如,结合辖区建材企业粉尘轻微超标整改案例,逐一破解问题,形成“问题—条款—解决方案”对照表,确保学习针对性强、能解决实际执法难题。
复盘交流提升法。与同事组织案例复盘会,对照生态环境法典条款校准自身执法行为,总结交流学习和执法心得,分享执法案例的条款适用技巧,相互借鉴、取长补短。
做到学用结合,落实“如何用”
学生态环境法典,是为了更好地运用。要始终坚持学用结合、知行合一,将生态环境法典精神融入执法全过程,切实做到严格执法有力度、倾心帮扶有温度、轻微不罚有尺度。
严格规范执法全流程。严格按照生态环境法典开展执法,运用“条款对标法”,将生态环境法典条款作为执法“硬标尺”。比如,在辖区某加油站未按规定使用油气回收装置案中,运用前期梳理的“大气污染条款对标表”,对照法典第216条,规范开展现场红外热成像检测、固定挥发性有机物泄漏证据,依法责令整改并处罚款,确保流程合规、证据确凿。
主动靠前帮助企业纾困。践行倾心帮扶理念,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助力实体经济绿色发展。比如,学习借鉴小型加工企业轻微超标排污案例,主动了解企业在环境管理上的困难,上门提供精准技术指导。在此基础上,调整生产流程、安装简易污染治理设施,解读生态环境法典排污规范条款,帮助企业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服务实效。
依法落实“轻微不罚”制度。运用提炼的“轻微不罚适用四要件”,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33条、生态环境法典第1095条和《轻微免罚清单》,对企业“未批先建”影响轻微且主动停止建设的情况,依法作出不予处罚决定,并跟踪服务,指导帮助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文章来源:中国环境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