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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交管支队持续推进电动自行车、大型车及老年代步车、残疾车 “三车” 全链条整治,从严查处各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全力压降交通事故风险,净化辖区道路交通环境。现对近期查获的交通违法行为予以公开曝光,警示广大驾驶人、骑乘人员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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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非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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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08日08时50分,崇明交管支队民警在一江山路进湄洲路西约1米处,对当事人龚某实施“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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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01日09时15分,崇明交管支队民警在陈海公路北滧公路北约17米处,对当事人陆某实施“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1名12周岁以上人员的”违法行为(首次违法),处以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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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07日08时29分,崇明交管支队民警在北陈公路出陈彷公路东约27米处,对当事人范某实施“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按交通信号灯表示通行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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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01日10时47分,崇明交管支队民警在潘园公路出仁建路北约60米处,对当事人郭某实施“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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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30日10时56分,崇明交管支队民警在仁建路出北圆沙路南约1米处,对当事人郁某实施“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02

大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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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3日16时26分,崇明交管支队民警在岱山路秀山路南约150米处,对当事人娄某实施“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违法行为,处以扣留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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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5日12时55分,崇明交管支队民警在宏海公路进启瀛路东约250米处,对当事人祝某实施“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违法行为,处以扣留机动车。

03

老年代步车、残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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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08日07时55分,交管支队民警在港沿公路港中路东约5米处,对当事人梅某实施“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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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8日09时22分,交管支队民警在新河公路出新申公路东约1米处,对当事人章某实施“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表示通行的”违法行为,处以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