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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都有一个朴素的认知:只要我没做违法的事,就算被牵扯进刑事案件,只要咬死不认罪,就一定能还自己清白。但在现实的司法实务中,却有太多明明蒙受冤屈的人,最终主动签下了认罪认罚的文书,承认了自己从未做过的事。

绝大多数普通人,对刑事诉讼的流程和羁押状态完全没有认知,一旦被采取强制措施,瞬间就会陷入心理和信息的双重绝境。大家对刑事案件的了解大多来自影视剧,根本不知道真实的讯问环境和羁押状态是什么样的。一旦被限制人身自由,和外界彻底隔绝,看不到全案的证据材料,也没法随时和家人沟通,原本的底气很快就会被无边的恐慌吞噬。

孤立无援的处境里,你的无罪辩解,往往会被贴上 “拒不配合” 的标签,反而要承受更大的心理压力。你拼命解释清白、提交无罪线索,换来的却可能是反复的讯问,甚至被告知 “不认罪就没法从轻,案子会一直拖下去”。没人愿意听你的辩解,所有人都在劝你 “认了就能从轻”,这种持续高压,很容易击溃一个人的心理防线。

比起遥遥无期的羁押和未知的重刑风险,“认罪换自由” 成了很多人眼里唯一的 “稳妥选择”。对普通人来说,一旦被羁押,工作停摆、家人无人照料,每多关一天,都是对整个家庭的重创。坚持无罪辩解,可能要面对长期羁押甚至重刑风险;而只要认罪,就能很快拿到从轻结果,甚至马上走出看守所。两害相权取其轻,太多人只能无奈妥协,哪怕要背上莫须有的罪名。

正是这种无奈的妥协,成了很多冤假错案滋生的源头。很多人以为认罪只是权宜之计,先出去再翻案,却不知道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可一旦做出有罪供述,后续翻案的难度会成倍增加,翻供还可能被认定为 “认罪态度恶劣”,面临更重的处罚。

有人感慨,以前总觉得 “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真到了那个地步才知道,普通人的反抗有多无力;也有人说,家里人经历过类似的事,明明清白却还是认了,不是不想争,是一家人真的耗不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