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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其中标称青岛道亨生工贸有限公司生产、聊城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 “碳烤鱿鱼丝(水产制品)”(规格:102 克 / 袋,生产日期:2025/9/10),被检出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

一、产品及抽检基本信息

本次抽检产品为聊城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碳烤鱿鱼丝(水产制品),抽检结果显示,该产品中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的检出值为 2.23g/kg,超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 “≤1.0g/kg” 的限量要求,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产品相关主体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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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生产商:青岛道亨生工贸有限公司,地址为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观城路 75 号;
  2. 销售商:聊城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地址为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柳园街道办事处东昌东路处。
二、不合格项目说明

本次不合格项目为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该物质是食品生产中常用的防腐剂,主要用于抑制微生物生长繁殖,延长食品保质期。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水产制品中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的最大使用量为 1.0g/kg。

本次抽检的碳烤鱿鱼丝检出值为 2.23g/kg,超出标准限量的 2 倍以上,说明产品生产过程中防腐剂使用超标。长期过量摄入山梨酸及其钾盐,可能会对人体代谢系统造成负担,部分敏感人群可能出现肠胃不适等症状,存在一定的健康风险。

三、后续处置与消费提示

根据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该批次不合格产品开展核查处置工作,依法对生产、销售环节的相关主体进行调查,责令企业召回不合格产品,并督促企业全面排查生产环节的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问题,落实整改措施,防范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若购买到上述批次不合格产品,请立即停止食用,并联系销售方办理退换货。消费者在购买水产制品时,可关注产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表及抽检公示情况,优先选择来源可追溯、信誉良好的渠道购买食品,保障自身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