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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每日甘肃网、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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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甘肃省中医药管理局联合省卫生健康委、省疾控局印发《甘肃省中医类别医师执业范围及非中医类别医师开展中医药执业活动管理办法》,自2026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规进一步厘清中西医医师执业边界,规范中医药诊疗执业行为,深化中西医协同发展,严守医疗质量安全底线。

此次新规适用于全省注册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等中医类别医师,以及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等非中医类别执业及助理医师。新规明确,中医类别医师可在中医科及内、外、妇等临床科室开展中医药为主诊疗,依规配套使用西医诊疗技术。对于新规施行前已从事放射、麻醉、病理、医技相关工作的中医医师,符合资质条件可继续保留原有执业专业。同时,积极鼓励西医医师学习应用中医药服务,划定五类非中医医师合规开展中医辨证、开具中成药与中药饮片处方、运用中医特色疗法权限。医师经省级规范培训、考核合格后,可依规使用院内中药制剂、协定处方、专项中医技术;通过县级以上适宜技术培训,即可开展对应基层中医药便民服务。

编辑 | 岳青、罗琛

责编 | 丁守敏

主编 | 狄春华、肖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