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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让广大市民
点得放心、吃得安心,
切实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
治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突出问题
专项整治行动
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问题线索。

征集时间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征集范围

面向全市网络餐饮服务全链条,包括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以及为网络订餐提供配送服务的相关单位及个人。重点针对以下问题线索

(一)入网资质违法违规问题

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擅自上线经营或许可证过期后仍继续接单;以转让、倒卖、出租、出借等方式非法获取或提供许可证;通过涂改、伪造、变造等手段制作使用假证;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骗取许可;未按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项目开展经营,超范围制售冷食类、生食类、自制饮品等高风险品类。同时,重点征集实际经营地址与证照登记地址不符、取餐地址无法追溯至真实制售场所的“幽灵外卖”行为,以及同一经营场所通过借用、冒用、套用多人证照等方式重复开设多家网店的“一店多开”问题线索。

(二)平台审查与管理责任未落实问题

平台未依法对入网商户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进行严格审查,对无证、套证、假证、证照过期等情况未及时发现和拦截;未按规定对入网商户进行实名登记,未建立并执行信息定期核验更新制度;未按要求开展日常监测抽查,对商户上传的虚构门店照片、视频等明显不实信息默许或纵容。

(三)加工场所环境卫生与操作规范问题

加工场所环境“脏乱差”,地面、墙面、操作台油污堆积,垃圾未密闭存放、废弃物未及时清理;防蝇、防鼠、防蟑螂设施缺失或失效,有害生物孳生、活动痕迹明显;食品加工区与生活区、卫生间未有效分隔,存在交叉污染风险。从业人员加工操作时未穿戴整洁工作衣帽,赤膊上岗;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混放堆叠,生熟刀具、砧板、容器混用;冷冻冷藏食品未达贮存温度要求、反复解冻;餐饮具清洗消毒不规范,消毒设施未正常运转或消毒后未密闭保洁存放。从业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或健康证过期、伪造,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未调离岗位。

(四)食品原料安全与非法添加问题

采购使用来源不明、腐败变质、霉变生虫、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或调味料;使用非食品级包装材料、容器接触食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在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用低价肉类冒充高价品类,以次充好、掺杂使假;虚假标注原料产地、品种等级等信息。

(五)虚假宣传问题

以预制冷冻料理包、预制半成品代替新鲜现炒,对外宣称“现炒现做”;虚构或严重美化门店经营环境的照片、视频,将无堂食加工点包装成堂食门店;虚假标注菜品分量、原材料产地、制作工艺等信息。

(六)配送环节安全保障问题

配送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从事直接入口食品配送;配送箱未定期清洗消毒,内部积有污渍异味;配送过程中食品包装破损、餐食受到污染未及时处理。

线索提交方式

您可以通过以下任一渠道反映问题线索:

(一)电话举报

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二)网络举报

登录“全国12315平台”(网址:www.12315.cn),或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搜索“12315”在线提交。

(三)信函来访

将举报材料邮寄至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25号工商大厦,邮编:519000),并附上电话或邮箱等联系方式,信封请注明“网络餐饮线索征集”,或在工作日内携带相关材料至上述地址当面反映。

线索要求

(一)指向明确

请注明涉事商户名称、所在平台及店铺链接、问题发生时间和地点。

(二)内容具体

客观描述所发现问题的具体情形,事实清晰、要素齐全。

(三)佐证有力

如有照片、视频、交易记录截图、聊天记录等材料,请一并提供,以利于快速核实查处。

线索提供人应当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举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处理与奖励

(一)认真核查处理

对征集到的每一条线索,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都将依法组织核查。经查实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落实举报奖励

违法行为查证属实的,将依据《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举报人给予奖励。网约配送员群体举报属实的,在行业评优评先中予以优先推荐。

(三)严格信息保护

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严格保密,严禁任何形式的打击报复,依法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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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珠海市场监管
编辑/明敏
责任编辑/赵思华
三审/孟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