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发布最新通告

决定从2026年5月13日0时起,

启用长田大道西段

2套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达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关于启用2套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告

〔2026〕16号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57号令)第16条第2款规定,决定从2026年5月13日0时起,启用长田大道西段2套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设备地点

1.长田大道西段东(中坝大桥至中环立交);

2.长田大道西段西(中环立交至中坝大桥)。

二、抓拍主要违法行为

1.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2.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3.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含货运类车辆闯限行等)。

三、法律责任

对以上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四、启用时间

本通告设备自2026年5月13日0时起正式投入使用,敬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出行,共创安全畅通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达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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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达州公安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