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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名思义,散文集《乡音无改》,就是对故乡故土的情感表达。我与施立夫,从小生长在黑龙江的农村,两村相距并不遥远,乡音、乡情、乡风、乡俗基本一致。这部“乡音”对我来说可遇不可求,读“乡音”,听“乡音”,品“乡音”,恋“乡音”。八方语,乡音亲。乡音,是水土之音,天籁之音。

文学的欣赏往往是趣味的欣赏。《我的家书及简史》一文写道,乡村邮递员每周来村里一趟,作者的姥爷要给山东老家写封信,求识文断字的人把自己的口述写成文字,等邮递员来的时候,从人家手里买信封、邮票,让邮递员写好地址,带回城里邮走。要是有个急事,干着急也没办法,等回信,两个来月就过去了。姥爷因此错过了与老家几位亲人见最后一面的机会,高龄的姥爷每次谈起这件事都悔恨不已。邮递员若是来村里,把信件一股脑儿倒在村部收发室桌子上,收发员老张戴上老花镜,看是谁家的信件,马上按下大喇叭开关,喂喂几声:“哎呀我说,那个徐老蔫家的,你家来人到村部一趟,有你家一封信……”大喇叭声音瞬间就传开了,传到了每家每户,吓得满院子鸡飞狗跳。

作家冈察洛夫说:“我只能写我体验过的东西,我思考和感觉过的东西,我爱过的东西,我清楚地看见过和知道的东西,总而言之,我写我自己的生活和与之常在一起的东西。”施立夫的作品就是如此。《我的家书及简史》字少趣浓,文短情长,内容丰富,文中的“姥爷”“老张”跃然纸上。我读后为“姥爷”感慨万千,又为“老张”哑然失笑,类似这样的事情我也亲眼所见、亲耳听过,与作者感同身受。

施立夫的散文有“三真”:真实、真诚、真情。真实,是写作的底线;真诚,是写作的态度;真情,是写作时必须流淌的血脉。散文这种文体感觉是最容易写的,其实是最难写的。它需要特别敏锐的眼力,需要有洞察力,要能看到和发现别人所没有看到的东西,还需要有文学上严密而有力的表达。写好散文得靠功夫,就是说要有历练,得有修养,要在学识品性方面使自己成为一个有滋有味的人。

故乡,是文学创作的不竭之源。施立夫的散文,是对故乡的一往情深,也是献给故乡故土的真挚恋歌。在《故乡的河》一文中,作者描写了几个农村妇女在河边洗衣服的场景,她们一边洗衣服,一边说说笑笑,捶打衣服时,水花或肥皂沫儿溅到邻座的人身上,玩笑般的嗔怪便随之而来:“老张媳妇,我看你是特意的,是不是老张惹你生气了!”旁边的人接茬打哈哈说道:“那可不咋地,要不老张媳妇哪能跑这儿撒闲气儿呢?”老张媳妇被弄得满脸通红,愤然还嘴道:“谁像你,孩子一帮一帮地生,也不知道累!咯咯……”说完,妇女们便笑成一团儿,河边回荡着妇女们的说笑声,此起彼伏。

读《故乡的河》时,我仿佛身临其境,重温了农村生活的淳朴与烟火气息。这种久违的乡情,引起了我的遐思。文学的修养也是情趣的修养。一个作家不仅要创造作品,关键是要创造出其中的情趣。施立夫为什么能写出让人赏心悦目的散文?他自己是这样说的:“我的根须始终就在故乡那充满温情和爱意的泥土里,我从故乡的泥土里汲取了淳良的本性,质朴的情怀,敦厚的品格,这也奠定了我人生的总基调。”施立夫亲近了故乡的泥土,品透了泥土的滋味,便更加热爱生活,散文濡染了泥土味、泥土音、泥土情,便有了魅力。与泥土贴得近,看天空才会更远。泥土入胸臆,文章生风雷。

韩愈在《答李翊书》中说:“根之茂者其实遂,膏之沃者其光晔。”读《乡音无改》,我想起了曾在报刊上看到施立夫写的一些关于古今中外的书评。从根源上讲,施立夫有扎实的生活积累、思想积累、情感积累,有深厚的文化底蕴。孙犁曾语重心长地告诫作家,文化修养是成为作家的基础。没有良好的文化环境,不认真读书,便不能成为真正的作家。我认为,一个人不论加入什么协会、获得什么奖、发表过多少作品、出过多少书,都不能算是真正的作家。好作品才是作家的通行证,读者才是作家的裁判官。

我逐字逐句通读《乡音无改》,获益颇多,我相信施立夫的“乡音”会得到更多的知音。